高庭驳检署二禁令申请,称不影响纳吉居家服刑案审理
高庭驳回总检察署封口令与保护令申请,并认为无需限制前首相纳吉申请居家服刑案的相关信息与文件公开传播。
法官陆意清解释,即便案件被公开报道,或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也不会影响审判公正。
“我谨记必须在封口令的需要,与《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保障的言论与表达自由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
“我认为不发出封口令,也不会对审判的公正构成实质风险,这件事在公共领域已有太多讨论。”
晚上7点09分更新
高庭驳回总检察署的封口令与保护令申请,并认为无需限制前首相纳吉申请居家服刑案的相关信息与文件公开传播。
法官陆意清解释,即便案件被公开报道,或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也不会影响审判公正。
“我谨记必须在封口令的需要,与《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保障的言论与表达自由之间,取得微妙的平衡。”
“我认为不发出封口令,也不会对审判的公正构成实质风险,这件事在公共领域已有太多讨论。”
“我发现已有足够替代措施,来应对封口令试图限制的担忧,例如藐视法庭或诽谤相关法律。”
此外,陆意清指出,自己在考虑总检察署的申请原因后,认为所拟定的封口令涵盖范围过广。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整体而言,并没有发出封口令的必要。”
“我无意批准这两项申请。申请因此被驳回。”
她也指示总检察署,向纳吉支付2万令吉堂费。
保障相关文件机密
总检察署作为答辩方是在1月20日提出上述申请,理由是相关讯息可能引发公众揣测,从而导致对国家元首特权的怀疑、质疑、挑战、侮辱。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Shamsul Bolhassan)解释,禁言令旨在保障各造利益,而保护令则旨在维护案件相关敏感资讯的机密性。
一般情况下,民众可透过法庭线上档案系统获取民事案件相关文件,如若保护令获批则公众就无法触及这些内容。
三苏指出,审判公正性存在着真实且重大的风险,因为争议事项涉及国家元首的特权,这不仅在法律上不可诉讼,而且完全不适合受公众谴责或批评。
“所寻求的禁言令并不是要全面禁止,所有可能损害答辩方或王室机构的言论,其目的是防止误导性讯息和诽谤性假设在公共领域传播。”
他补充道,如果没有这些庭令,藐视法庭规定将轻易遭到抵触,以至损害司法公正的执行。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则反驳,禁言令与保护令将违反《联邦宪法》第10条文赋予国人的言论、集会与表达自由的基本权利,以及《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15条文所确立的公开审理原则。
驳纳吉修改诉求申请

今日庭审开始时,陆意清便驳回了纳吉修改司法审核诉求的临时申请,纳吉有意将其准令申请于去年遭驳回,至联邦法院批准上诉的过程补充进去。
纳吉同时要求在司法审核中加入索赔,理由是由于特赦令附录迟迟未执行,自己的自由被剥夺逾一年。
陆意清表示,“(如若允许这项申请)等同于允许申请人(纳吉)在这项司法审核中引入一项实质上全新的诉讼途径。”
“如果允许修订,我认为这对答辩方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将不得不无谓地回应一些并非本庭所审理的问题。”
“因此,申请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