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案:一文读懂上诉庭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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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三司今日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使纳吉争取居家服刑的征程又迈进一步。
本文将为您梳理今日发生在法庭的事宜。
上诉庭三司今日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使纳吉争取居家服刑的征程又迈进一步。
本文将为您梳理今日发生在法庭的事宜。
法庭上发生了什么?
上诉庭今早推翻了高庭此前驳回纳吉司法审核准令申请的裁决。
当时,纳吉要求法庭勒令政府,执行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所颁布的特赦令附录,让他能够居家服刑,而吉隆坡高庭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
不过,上诉庭今日的裁决,并不意味着纳吉可立即居家服刑,而是法庭同意审理纳吉就本案所提出的核心问题,并将相应地作出裁决。
这意味着纳吉仍有一坎需要克服。
上诉庭为何如此裁决?
上诉庭三司是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了纳吉的上诉申请。
其中,领审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给出少数判决,而法官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和莫哈末菲鲁兹(Mohd Firuz Jaffril)为多数法官。
菲鲁兹宣判时表示,答辩方并未挑战“特赦令附录存在”的说法。
他解释道,司法审核的准令申请,申请方只需证明此案有辩论的必要即可。
因此,上诉庭裁定,高庭应着手聆审纳吉的司法审核。
法官还说了些什么?
此外,菲鲁兹表示,他对政府及其他答辩人在书面陈述中,从未明确否认特赦令附录的存在感到困惑。
他指出,内政部长、政府等多方答辩方的代表律师,皆仅仅着眼于其中的法律技术问题,而非直接否认特赦令附录的存在。
另外,在投反对票中,阿兹莎表示,认同高庭拒绝纳吉上诉申请的裁决,并指多份宣誓书已支撑特赦令附录仅属传闻的说法。
特赦令附录内容为何?
处于争议中心的特赦令附录,据称是由前任国家元首,即彭亨苏丹阿都拉于去年1月29日颁布。
特赦局当时决议为在SRC案罪成的纳吉减刑,12年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而该特赦令附录则是对特赦局决定的补充,据称是允许纳吉居家服完剩余的刑期。
政府迄今拒绝说明这份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而在今早的庭审中,纳吉律师团向法庭提呈由彭亨王宫出具的信件,其中证实苏丹阿都拉在出任国家元首任内确实曾发出该特赦令附录。
不过,高级联邦律师沙姆山苏(Shamsul Bolhassan)坚称,特赦局于去年1月29日的会议上,仅是处理了针对纳吉的减刑建议,并未有处理到是份特赦令附录。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在随后的记者会上也表明,监狱局仅收到特赦局为纳吉减刑的通知,而未接获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录。
接下来会怎样?
吉隆坡高庭将会择定日期,以聆审纳吉入禀的司法审核。
如若高庭最终裁定纳吉胜诉,则他将能够在家中服完剩余的刑期。否则,他将在监狱内继续服刑。
纳吉目前正面临另一宗庭案。
他被控在一马公司案中,犯下4项滥权罪、21项洗钱罪,涉及金额涉及金额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表罪全数成立,须出庭抗辩。
还有什么情况呢?
论及今早上诉庭的裁决,巫统主席兼副首相阿末扎希开腔,呼吁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全面赦免纳吉。
不过,早在1月3日,国家王宫就曾表明,必须是由囚犯本人向特赦局提出申请减刑或赦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