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在上诉庭奏凯歌,向居家服刑迈进一大步
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
其中,领审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给出少数判决,而法官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和莫哈末菲鲁兹(Mohd Firuz Jaffril)为多数法官。
菲鲁兹宣判时表示,答辩方并没有提出任何的辩驳,以挑战“特赦令附录存在”的说法。
他认为,纳吉成功展现这是一宗待商榷余地的司法审核案。
晚上8点44分更新
上诉庭三司以二比一的票数,批准前首相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聆讯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司法审核。
其中,领审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给出少数判决,而法官阿扎哈里(Azhahari Kamal Ramli)和莫哈末菲鲁兹(Mohd Firuz Jaffril)为多数法官。
菲鲁兹宣判时表示,答辩方并没有提出任何的辩驳,以挑战“特赦令附录存在”的说法。
他认为,纳吉成功展现这是一宗待商榷余地的司法审核案。
菲鲁兹指出,虽然答辩方曾要求更多时间来回应纳吉所提呈的宣誓书中,关于特赦令附录存在的指控,但他们并未实现。
传闻之说已不能成立
“法庭不能忽视时任国家元首颁发谕令附录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谕令附录)是传闻的说法已不能成立。”
"司法审核(准令申请)只需证明此案有辩论的必要。”
"我们裁定此事交回高庭聆讯,以进行实质的司法审核。”
允许彭州王宫信呈堂
多数裁决也允准纳吉在司法审核中,仰赖尼查的宣誓书和所谓彭亨王宫的信件。
菲鲁兹说,申请人的儿子(莫哈末尼查)于2024年8月17日从彭亨苏丹办公室获得谕令附录的副本,并严格指示该副本不得在未获苏丹同意下使用。
他补充,申请人随后向彭亨苏丹寻求御准,将谕令附录用于上诉宣誓书中,申请人在2024年12月2日获得苏丹同意后,才将该谕令附录提交法庭。
“在没有苏丹同意下,申请人无法将谕令附录提交法院,也无法强迫苏丹提供该谕令附录。因此,我们认为申请人已遵循Ladd v Marshall案中提出的原则。”
较早前,在庭审中,菲鲁兹表示,他对政府及其他答辩人在书面陈述中,从未明确否认特赦令附录的存在感到困惑。
他说,“我感到非常困惑”,并声称那只是当时自己的想法,还未作出任何裁决。
另外,在投反对票中,阿兹莎表示,认同高庭拒绝纳吉上诉申请的裁决,并指多份宣誓书已支撑特赦令附录仅属传闻的说法。
沙菲宜向法庭呈函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他后来获得特赦局减刑,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挑起司法审核,声称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特赦他的时候,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要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录存在与否,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拘留的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7月3日,吉隆坡高庭驳回纳吉的诉讼准令申请。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当时裁定,所有证据显示,所谓的特赦令附录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以证明真的有这份国家元首签署的文件。
纳吉较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以期推翻高庭的裁决。
纳吉儿子尼查随后向法庭提呈宣誓书,声称苏丹阿都拉曾告诉他,相关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纳吉律师团今日也向法庭提呈彭亨王宫所发出的信函,证实苏丹阿都拉作为第16任国家元首,确曾发出相关特赦令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