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委会已查MYAirline,呈解释信明最后期限
大马航空委员会已开始调查廉航MYAirline私人有限公司,而明天是MYAirline呈交解释信的最后期限。
航空委员会是在10月13日,即MYAirline宣布停运的第二天,向它发出要求解释信。
航空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表示,已要求MYAirline在2023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书面解释。
文告说,在收到MYAirline的解释信后,航空委员会将评估MYAirline是否应继续保持航空服务执照持有者的地位,或是否根据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第43(1)条文冻结或撤销该执照。
文告指,航空委员会随后将在一周内向公众提供更多最新进展。
大马航空委员会已开始调查廉航MYAirline私人有限公司,而明天是MYAirline呈交解释信的最后期限。
航空委员会是在10月13日,即MYAirline宣布停运的第二天,向它发出要求解释信。
航空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表示,已要求MYAirline在2023年10月27日之前,提交书面解释。
文告说,在收到MYAirline的解释信后,航空委员会将评估MYAirline是否应继续保持航空服务执照持有者的地位,或是否根据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第43(1)条文冻结或撤销该执照。
文告指,航空委员会随后将在一周内向公众提供更多最新进展。
协助处理退款事宜
根据文告,航空委员会也在调查MYAirline是否存在其他可能违反其航空服务执照条件的行为。
“至于受影响的消费者退款一事,航空委员会也已与各机构沟通,其中包括国家银行,探讨所有可能的途径,以退款予受影响的消费者。
“航空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向公众公布更多退款事宜。”
文告说,航空委员会已成立一支特工队,其中涵盖来自该委员会、法律、监管与争议解决委员会,以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代表。
文告指,此特工队受委托研究受影响乘客的退款事宜,以及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建议。
“尽管现有的执照批准框架全面,适用于所有的新进和现有执照持有者,但特工队的任务之一是检讨框架加以改进。”
10月12日,MYAirline在无预警下宣布停飞,造成乘客等的巨大损失,而大马民航管理局4天后宣布吊销MYAirline的航空运营证书(AOC)90天。
警方目前援引《2001年反洗钱、 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来调查MYAirline联合创办人吴焕华以及他的妻儿。
在此同时,15名投资者也起诉吴焕华及4家公司,指控他们未能就超过800万令吉投资支付每月回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