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马执行长哈金供称,2013年,一马公司高层及股东曾与富豪刘特佐前往前首相纳吉私邸,商讨稽查公司毕马威(KPMG)针对一马公司的稽查报告。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控方第十名证人哈金(Mohd Hazem Abd Rahman)供证时揭露了那场会面。

当时,控方出示一封标题为“今晚给老板的文件”的电邮,并向询问哈金详情。这封电邮是在2013年11月28日发出。

哈金供称,该次会晤主要是讨论一马公司在其子公司Brazen Sky Ltd投资23亿美元一事,因为新加坡瑞意银行(BSI)有关此项投资的解释,无法让毕马威满意。

哈金点出,除了纳吉,该场会议的出席者有时任一马公司主席洛丁(Lodin Wok Kamaruddin)、财务长阿兹米(Azmi Tahir)、股东依斯米(Ismee Ismail)、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Yak Yew Chew),以及已故纳吉助理阿兹林(Azlin Alias)。

刘特佐称资产达60亿令吉

哈金续说,刘特佐在会议上汇报称,Brazen Sky公司的资产价值50到60亿令吉。

此外,刘特佐也说,瑞意银行是合法银行,也是该笔“投资”的托管人,惟碍于Brazen Sky还有其他利益关系者,因此不便透露该公司具体的活动情况。

因此,纳吉当时询问易有志,何时可以拿回投资资金,易有志的答复则是“6到9个月左右”。

纳吉及洛丁遂要求易有志撤回这笔钱。

不过,哈金说,当时并不信服刘特佐的汇报,更重要的是当时并不清楚一马公司的海外“投资”。

“(刘特佐的说法)听起来合理,但他间接要我们向毕马威撒谎,我相信那是因为海外资金已用来服务巫统利益,就像我刚加入一马公司时获悉的那样。”

“如果不是,向毕马威解释海外投资肯定没问题。”

前执行长指投资一文不值

另一名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去年10月也供称,后来发现Brazen Sky的“投资”毫无价值,只是“几张纸”。

沙鲁也透露,这家公司是为了将一马公司对沙地石油服务有限公司(PSOSL)的投资汇回大马而设立的中转机构,是由刘特佐团队在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

毕马威是在2010年到2012年之间负责稽查一马公司的账目,2013年,这个职务就由著名会计行德勤公司(Deloitte)取而代之。

2019年,德勤公司因为在稽查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即大马城私人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时,犯下4项违例行为,遭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罚款220万令。

2016年,易有志成为首个在一马公司洗钱案下被定罪的银行员。

承审一马公司案的是吉隆坡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2018年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