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通过律师向警方报案,指控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就其“特赦令附录”的事情,犯有两项刑事罪。

纳吉在报案中指控特里鲁丁“蓄意”误导高庭,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给苏丹阿都拉他的特赦令附录的说法只是“揣测”。

“在庭讯时,尽管特里鲁丁十分清楚特赦令附录确实存在,但他指示联邦律师以‘揣测’为由反对(我的)申请,这等同于否认文件的存在,他更以信函方式向法院传达了这一虚假信息。”

纳吉律师沙菲宜今天下午代表纳吉前往冼都警区总部报案。

纳吉上个月入禀法庭,申请对特里鲁丁提出藐视法庭起诉,沙菲宜当时表示,特里鲁丁清楚知道对苏丹阿都拉签署了特赦令附录,允许他居家完成剩余的监禁刑期。

纳吉欲亲自报案但未如愿

特里鲁丁担任总检察长期间,苏丹阿都拉在卸任国家元首职前夕召开特赦局,决定缩短纳吉的刑期,同时减少罚款金额。

在报案书中,纳吉声称特里鲁丁抵触刑事法典第204条文(销毁证据)与209条文(在法庭撒谎),因他在司法复核程序上隐匿重要文件及在法庭上发表不诚实陈述。

“我在此要求当局彻查特里鲁丁及任何涉及此事的人,以确保司法得以伸张,并全面执行苏丹阿都拉的谕令。”

沙菲向媒体表示,纳吉曾申请临时离开加影监狱,以便亲自前往报案。

“但他的申请并未获得任何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