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昨日质疑居家服刑案司法程序宛如纳粹时代后,沙菲宜如今澄清,无意贬低司法机构或任何法官,仅是为了说明司法本质,以加强民众对司法的信心。

沙菲宜律师楼Shafee and Co今日发文告解释,沙菲宜当时的言论是在与一名记者的互动过程中所作出。

文告说,沙菲宜当时说道,“这不是有效的司法裁决。司法裁决必须听取双方意见。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搞纳粹德国那一套了?你必须听取双方意见。”,这番言论是在回应一名记者的提问。

文告指,沙菲宜的言论必须在以下语境中理解:

- 该记者询问,是否已有法庭指令说明暂缓令适用于未来的程序。

- 我方当事人(沙菲宜)随即阐明我们的立场,强调在没有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情况下,此类指令并不具有司法效力(充其量只是行政决定),并表示我们将在5月30日的案件管理中向法官提出此事。

- 该记者随后坚持认为该指令仍属于“司法裁决”。

- 我方当事人于是作出解释,指出“司法裁决”的基本含义,即必须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在合乎自然正义原则的前提下陈述意见。这番言论的本意是强调,若未给予双方发言权,则该决定不能被视为真正的司法裁决。正是在这一语境下,我方当事人说出:“……这不是有效的司法裁决。司法裁决必须听取双方意见。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搞纳粹德国那一套了?”

无意贬低司法或法官

文告强调,沙菲宜的言论无意贬低司法机构或任何法官,而是为了教育公众(包括记者),让他们了解法治下适当司法裁决的基本特征,并坚持原则确保司法裁决合法和完整,以加强而非削弱公众对法庭的信心。

“我们重申,我方当事人(沙菲宜)从未将有关暂缓令澄清事项的司法裁决,描述为类似纳粹德国时代的裁决。”

“这番言论纯粹是为了阐明‘司法裁决’(区别于行政决定)的定义与本质——即必须包括让双方当事人有机会在聆讯中充分表达意见,这正是自然正义的基本原则。”

“此外,我方当事人也从未将当前司法程序比作纳粹时期的审讯。无论如何,检署已要求在公开法庭上作出澄清。”

沙菲宜回应媒体询问

联邦法院日前发准令允许检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案,使得纳吉对案件又再延后审理感到不满。

纳吉随后入禀法庭起诉总检察长特里鲁丁藐视法庭,惟检署反对,并指这违反吉隆坡高庭的庭令,即必须推迟一切与特赦令附录相关的法律程序,而法庭的暂缓令涵盖所有当前及未来程序。

沙菲宜昨日接受媒体访问,受询有关庭令是否仅涵盖当前程序,或包含未来程序时,回应说,暂缓令是针对程序,意思就是当前的程序,不可能涵盖未来的程序。

沙菲宜提及,总检察长最近发函,要求澄清有关庭令是否包含未来的诉讼,如藐视法庭案。

沙菲宜说,“信中要求澄清,并要求择定一个出庭日期,但我们没有受要求出庭。法官以行政方式下达了命令,她不能这样做。你必须听取双方意见,而这将在明天再次发生,并且是在同一位法官面前。”

“我们将向她(法官)投诉,她本应该听取我们的意见,而不是单方面作出决定。这样做是错误的。”

“这不是有效的司法裁决。司法裁决必须听取双方意见。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搞纳粹德国那一套了?你必须听取双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