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驳斥手表商斯沃琪的“先斩后奏”指控,强调他们扣押对方的骄傲系列手表于法有据,不必事先宪报查禁。

询及斯沃琪(Swatch)律师梁信友的批评,赛夫丁回应说,“不,我们权力拥有明确的(法律)源头。”

赛夫丁进一步表示,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赋予内政部的执法及控制组执法权。

“当时(政府)也有(接获)公众投诉。”

赛夫丁也指出,斯沃琪已把这次争议带上法庭,挑战政府扣押手表的行为。

到法庭上解决问题

“他们已经(把案件)带上法庭。所以,让我们在那边解决。我保留进一步的评论。”

“我们拥有法律和权力来源,当公众投诉,我们便采取行动。”

赛夫丁是今天在内政部召开的记者会上,受询时发表上述的立场。

内政部内于5月中旬,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条文,搜查斯沃琪全马各地专卖店,并扣押总数172只骄傲系列手表。

斯沃琪于6月24日入禀司法复核,以挑战内政部扣押手表的做法。

内政部之后于8月10日宪报查禁斯沃琪的“性少数”(LGBTQ+)手表系列,包括含有相关元素的盒子、包装、配件等物品。

斯沃琪律师梁信友翌日批评内政部,曝露自己先斩后奏的违法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