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案终审首周盘点——纳吉连连撞板
SRC案终审在刚过去的周一(15日)开庭以来,前首相纳吉连连遇挫。
他不仅无法提呈新证据,也不能展延审讯3至4个月。后来,就连其代表律师郑宝徳也申请退出审讯,却遭法院拒绝。之后,郑宝德还拒绝在庭上陈词。
本案将在后天(23日)续审。《当今大马》整理上周审讯所发生的重点,为读者梳理重要转折与脉络。
SRC案终审在刚过去的周一(15日)开庭以来,前首相纳吉连连遇挫。
他不仅无法提呈新证据,也不能展延审讯3至4个月。后来,就连其代表律师郑宝徳也申请退出审讯,却遭法院拒绝。之后,郑宝德还拒绝在庭上陈词。
本案将在后天(23日)续审。《当今大马》整理上周审讯所发生的重点,为读者梳理重要转折与脉络。
一、过去一周的审讯重点是什么?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上周花了四天审理本案,并将在8月23日至26日续审。
在上周一和周二(15日和16日),联邦法院先是聆审纳吉提呈新证据的申请。
纳吉提呈新证据旨在证明,SRC案承审法官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因此需重审本案。
除了东姑麦文以外,承审本案的其余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娜丽妮(P Nallini)、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和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接下来,联邦法院将决定是否推翻吉隆坡高庭的纳吉罪成判决,乃至撤销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判刑。
二、纳吉为何申请提呈新证据?
辩方认为,纳兹兰(下图)此前在马来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而该银行曾间接参与设立SRC公司,以及贷款予一马公司。
因此,辩方质疑,纳兹兰在审案时存有利益冲突。
SRC最初为一马公司子公司,随后由财长机构全资拥有。

不过,联邦法院五司在上周二(8月16日)一致驳回申请,并认为所谓的新证据跟纳吉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无关。
联邦法院五司并不认为,新证据能够证明纳兹兰在审理时,有任何未揭露的个人利益,或是受到之前在银行任职的经验影响,而导致他的裁决有偏见。
东姑麦文说,纳吉的辩护律师无法说服联邦法院五司。
三、除此,纳吉还提出哪些申请?结果如何?
同日,纳吉律师代表郑宝德也以“刚刚接手此案尚未准备好”为由,申请展延审讯3至4个月,但联邦法院同样驳回。
东姑麦文裁定,诉讼各方都清楚知道已订下的审讯日期,即8月15日到26日,因此律师准备代辩前应该早有准备。
但她允许SRC主案上诉的审讯展延一天,到上周四(18日)续审。
此前,法院择定8月15日至19日,连续5天审案。
纳吉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感到惊讶和大失所望。他重申,他所提呈的新证据将可明确显示,法官纳兹兰有严重的利益冲突。
四、郑宝德为何突然申请退出?
展延审讯申请遇挫的两天后(18日),郑宝德再度申请延审SRC案,同时表明若无法如愿,则准备退出代表纳吉。
他重申,由于尚未准备好案件,他需要更多的时间。
郑宝德是在7月26日受委为纳吉的新律师,取代之前的沙菲宜。
但联邦法院一概拒绝。

东姑麦文严厉地提醒郑宝德,联邦法院五司上周二(16日)已经聆讯和驳回他的延审申请,而且提供了理由。
此外,她认为郑宝德(上图)不应该在这个时刻离开案件,反之履行职责,继续代表其当事人纳吉。
五、郑宝德不能退出庭案后,又发生了哪些事?
联邦法院在18日继续审讯时,郑宝德拒绝口头陈词,因此当天主要是由控方陈词。
基于纳吉律师没有口头陈词,因此联邦法院未来下判时,将凭藉纳吉律师之前以沙菲宜为首的律师团队所提呈的书面文件。
当天庭审结束后,纳吉在记者会上,投诉自己实质上失去了辩护律师。他说,联邦法院不允许展延审讯,以便郑宝德能够妥善地为他辩护。
上星期五(19日),SRC上诉案终审进入第4天审讯。
郑宝德在早上一开庭时便通知法院,纳吉已经解雇来自再益依布拉欣(下图)律师楼(Zaid Ibrahim Suflan TH Liew & Partners)的新律师团成员。
但郑宝德本身将维持为纳吉代表律师。他来自位于柔佛的Teh Poh Teik & Co律师楼。

接着,主控官西谭巴兰花了整个早上和下午完成陈词。
控方基本上重申之前在上诉庭的口头陈词。西谭巴兰申辩,控方提出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纳吉挪用源自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而且转为己用。
他也指,高庭审理SRC案时,纳吉宣称户口的巨款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献,但当时的法官认为这一点不可信。
期间,郑宝德要求申请将下周二和周三的审讯展延,惟遭拒绝。
六、控方上周五总结陈词后,辩方如何回应?
SRC案上周五审讯时,郑宝德同样没有口头陈词,而且还声明不会在下周二续审时口头陈词。
不过,东姑麦文表示,联邦法院仍会保留郑宝德口头陈词时段,而郑宝德可以用星期六、星期天以及下周一来准备。
她提醒,郑宝德可以为上诉申请中的94个理由陈词。这“94个理由”是沙菲宜之前提呈上诉申请时,列出的94个理由。
若辩方坚持拒绝口头陈词,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按照既有司法程序,联邦法院五司理论上可以在当天审议和裁决。
但联邦法院也可能择定另一日期宣判;或保留判决,但不会择定判决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