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商坚持一刀不剪,《巴斯光年》无缘在马上映
迪士尼动画片《巴斯光年》(Lightyear)无缘在马来西亚上映。
电检局(LPF)今天发文告说明,该局原已批准这部电影在马来西亚上映,惟需要删减部分画面。
迪士尼动画片《巴斯光年》(Lightyear)无缘在马来西亚上映。
大马电检局(LPF)今天发文告说明,该局原已批准这部动画在马来西亚上映,惟需要删减部分画面。
但电检局指出,电影发行商华特迪士尼大马公司( The Walt Disney Company (Malaysia) Sdn. Bhd)拒绝遵守指示,决定取消上映。
“看了《巴斯光年》后,电检局批准上映,惟需要一些删改,并将此电影列为PG13辅导级电影。”
涉推广性少数生活
电检局发现,这部动画片的部分画面和对话,含有推广性少数(LGBT)生活风格的元素,违反了《2010年电影审查指南》重要面向,因此必须删减或消音。
电检局强调,倘若发现电影内容含有宣传或试图正常化性少数元素,违反国家政策,该局绝不妥协。
它承诺将会履行电影和宣传材料审查的职责。
电检局续指,根据2002年电影审查法令以及内政部的2010年电影审查指南,当局批准电影和宣传材料时,都会考虑跟公共安全与秩序、宗教、社会文化和体面等面向相关的内容。
至少14国无法上映
《巴斯光年》是另一部动画《玩具总动员》的前传,今天起将在美国、加拿大和台湾等地上映。
不过,《路透社》在6月14日报道,《巴斯光年》无法在14个中东和亚洲国家上映,当中可能还包括全球最大的电影市场——中国。
报道指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解释,他们禁止这部电影在国内上映,是因为里面含有同性伴侣亲吻的画面。
报道续称,《巴斯光年》制片人盖琳苏斯曼(Galyn Susman)声明,他们不会删改任何电影内容。
“尤其是这些像爱与启发人心的关系之重要元素。它显示巴斯(Buzz,电影主角)做了某些决定后,错过了什么,所以不会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