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电检局以冒犯公众为由,要求两家本地电视台的购物频道撤走贴身衣裤的广告。独立新闻中心(CIJ)严厉谴责,电检局审查、恐吓,甚至道德监管媒体的内容。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G Naidu)今天发文告指出,政府经常以“体面、道德和端庄”为由,合理化审查制度和法规。

“不过,我们必须留意的是,这些概念对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对某个人来说是不雅的事物,可能是其他人完全可以接受的。”

她强调,社会的规范、标准和偏见具有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社会脉络,内容和意义也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而它们一旦成为问题时,也必须受到挑战,而非全盘接受。

她认为,任何限制表达和言论自由的规定,如审查制度,都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人权原则。

须必要、相称与合法

瓦莎奈度指出,电检局在审查任何媒体内容时,必须符合“必要、相称和合法”三个危害测试(harm test)的条件,才能够下达限制令。

她批评,电检局这次援引《2010年电检指南》和相关法规,来判定广告的内容不符合伦理规范,是武断的作法。

“在这个脉络下,到底是什么内容构成了危害是不清楚的。电检局必须清楚阐明,为什么有关广告内容是‘冒犯’和‘不雅’,以及它如何影响多元族群和多元宗教的社会。”

“否则,电检局可说是旨在审查任何暗示或反映身体部位和图像的内容,并强加它本身的道德偏见和成见在媒体之上。”

她认为,政府必须鼓励大家健康地讨论身体,而不是诸多限制,将这类课题视为禁忌。

她要求相关执法单位着重更迫切的课题,而不是利用国家的力量审查媒体。

尽速设媒体评议会

接着,瓦莎奈度再次重申,政府必须尽速推行媒体评议会(MMC),让媒体本身自行规范行内的伦理与内容。

“媒体评议会的设立一再搁置,我们希望新的通讯及多媒体部长,会将此那日百日新政关键绩效指标内。”

她补充,政府应该终止审查媒体,而这也应该列为通讯部和内政部本身的议程。

通讯部长是安努亚慕沙(Annuar Musa),而内政部长则是韩沙再努丁(Hamzah Zainuddin)。

非真人展示内衣裤

两家本地电视台的购物频道推销贴身衣裤,引起大马电检局的关注,以不雅、冒犯他人和违反广播守为由,下达撤走指示。

《马来邮报》报道,电检局在9月3日发给其中一家电视台的通知书表示,公开推销内衣裤会冒犯公众。同时,电检局也在一封志期为8月24日的信函,驳回另一家电视台的上诉。

根据后一封信函,电检局声称,考量到上诉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当局依然选择遵循《2010年电检指南》第一章第三条文,即“所有电视广告或任何有品牌组织、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必须符合伦理规范”。

据悉,涉案的购物频道所推销的贴身衣物,包括男性三角裤、女性内衣裤和塑身内衣,而且展示时,只是使用衣架和人体模型,而非真人模特儿。

电检局隶属于内政部,主要职责为审查影片或影片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