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47分更新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阿鲁甘达同意转当控方证人,以在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中,出庭指证前首相纳吉。

阿鲁甘达(Arul Kanda)的律师西瓦纳登(N Sivananthan)也重申,其当事人坚持其在本案给予反贪会的口供无误。

他是今天在吉隆坡高庭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聆审,控方要求把阿鲁甘达转为控方证人的申请时,如此表示。

他也表明,阿鲁甘达关心自己在出庭作证后,会否真的无罪释放。

再尼:那你的当事人是反对这项申请,还是同意?

西瓦纳登:他准备作证,他坚持其给予(反贪会)的口供无误。

再尼:所以,用英文的说法就是“yes”(同意)。

眼见法官的回应引起哄堂大笑,西瓦纳登打趣说,这就是为何他们会成为律师。

2018年大选后,反贪会曾数次针对本案传召阿鲁甘达录取口供。

控方主张,2016年2月24日在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Ali Hamsa)办公室举行的一项会议,做出了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的决定。

知道与纳吉沟通内容

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上图)今天较早前在陈词中表示,阿鲁甘达的供词或触及,其跟纳吉(上图)针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的对话。

“有证据确认,阿鲁出席了2016年2月24日的会议。他也出席2016年2月25日的会议。”

“当时,他是一马公司执行长,被告纳吉则是顾问团主席。”

“他(阿鲁)知道,他如何参与有关会议,以及他跟被告的任何沟通。”

“他也知悉,他跟被告纳吉针对后者面对的控罪,所进行的一切对话。”

“身为一名唆使者,他(阿鲁)是一名相关的证人。他有能力指证被告的行为。”

辩方质疑供词无价值

尽管如此,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反驳说,法庭应该拒绝控方传召阿鲁作为污点证人的申请,因为对方的证词缺乏价值。

他解释,阿鲁可能受到控方影响,以致出庭指证纳吉,但却淡化自身在案件中的角色。

“这很委屈,因为他们(控方)让阿鲁在聆听其他证人作证时坐在那(被告席)里。”

“如果控方对供词满意,法庭将评估(是否发出补偿状,比如可能释放阿鲁)。”

沙菲宜(下图)补充,阿鲁的证词或遭粉饰,以倾向控方对纳吉的指控,进而剥夺纳吉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6月24日裁决申请

针对此,哥巴斯里南反驳说,一旦阿鲁获准出庭作证,现有的保障已可确保纳吉获得公平审讯。

他举例,阿鲁的供词仍然需要其他证据来印证,而法庭也可自我提醒,阿鲁的证据可能受到其为了淡化其涉案的企图影响。

再尼最终择定6月24日裁决,是否允许阿鲁出庭指证纳吉。

如果批准,阿鲁料将在当天出庭作证。否则,案件将继续审讯,并传召反贪会的调查官供证。

律师:阿鲁仍是被告

阿鲁律师西瓦纳登今天较后发文告澄清,虽然阿鲁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指证纳吉,但他依然是被告之一。

西瓦纳登解释,控方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63条文来强迫其当事人来供证。

根据上述条文,若一宗案件拥有超过1个被告,则控方有权传召其中一名被告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西瓦纳登也说明,自从反贪会开始调查,阿鲁从来就准备配合。

“他过去和现在的立场都是,他从来不应该被起诉,而在这种脉络下,若法官决定他必须在反贪会法令第63条文下出任控方证人,则在这种情况下,他愿意在不违反他之前给反贪会证词下出庭供证。”

纳吉及阿鲁甘达因为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于2018年12月12日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今年,控方指阿鲁甘达拥有关键证据,可以加速本案的诉讼,而向法庭提呈申请,要将阿鲁甘达转为控方证人,以便指证纳吉。

沙菲宜则以这做法没有先例为由,反对控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