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今天续审。前一马公司董事主席莫哈末峇克供称,他辞职前不曾会晤过被告兼时任首相纳吉。

莫哈末峇克(Mohd Bakke Salleh,上图)是本案控方第13证人。他今天在吉隆坡高庭指出,他当时怀疑纳吉涉及转移一马公司资金,所以没有预先告知纳吉他辞职的事情。

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当时盘问峇克,为何没有通知纳吉他的辞职意愿。

峇克说,“我当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怀疑前首相也涉及在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项目中。”

“我决定不要独自见他,我感觉不自在。”

峇克补充,纳吉当时要他指示一马公司董事尽快决定,审批联营项目,这也让他不愿告知他的辞职意愿。

联营项目省去评估程序

在沙菲宜持续追问下,峇克解释,一马公司省去联营项目的评估程序,让他起了疑心。

峇克也供称,他当时认为,一马公司管理层是接到刘特佐与纳吉的指示,才会忽视董事局的看法。

当沙菲宜要求峇克为这个说法举证时,峇克指出,他在辞职6年后遇见前一马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而沙鲁证实了他的猜测。

“我见到沙鲁,就问他一马公司的问题何来。他说他受到刘特佐和纳吉的指示。”

无论如何,峇克承认,他没有在辞职信中向纳吉表明他的怀疑。

纳吉指示后加快速度

稍后,接受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盘问时,峇克供称,纳吉通过电话下达指示,使得董事局加快审批过程。

本案将在明早续审,承审法官是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

峇克曾在去年12月22日的庭审上供称,7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遭汇出后,他在2009年10月19日递交辞呈。

他说,这是因为公司管理层并未遵循董事會指示,把钱汇入一马公司和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账户。他也说,自己曾发简讯通知纳吉,但纳吉没有回复讯息。

在一马公司案的审讯中,证人供称这笔7亿美元的资金转汇给一马通缉犯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纳吉与前一马公司执行长阿鲁甘达(Arul Kanda)在本案被控下令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Ali Hamsa)窜改总稽查司署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因而掩饰一马公司问题,触犯公司纪律,以及民事或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