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来组织入禀法庭,上诉华淡小违宪案
高庭去年底裁定华淡小的存在没有违反国家宪法,惟原诉方如今提出上诉,欲挑战高庭决定。
华淡小违宪案的原诉方是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国家作家联盟(GAPENA)和穆斯林连线(ISMA)。
他们的代表律师楼今天联合发表文告指出,这三个非政府组织已各自在1月25日、26日及27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
高庭去年底裁定华淡小的存在没有违反国家宪法,惟原诉方如今提出上诉,欲挑战高庭决定。
华淡小违宪案的原诉方是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国家作家联盟(GAPENA)和穆斯林连线(ISMA)。
他们的代表律师楼今天联合发表文告指出,这三个非政府组织已各自在1月25日、26日及27日,向上诉庭入禀上诉。
他们认为,华淡小以华语及淡米尔语作为教学语言,抵触了马来语作为国语的地位,违反了宪法条文。
这份文告是由Amelda Fuad Abi & Aidil律师楼及Hariz Syakinah & Co律师楼联合发表,以律师哈聂夫(Haniff Khatri)为首。
支持教学第三语,但……
他们指出,高庭裁定的主因是华淡小非公权力机构,其事务不属于官方事务,因此不需要按宪法以国语作为教学语。
“因此,(我们)在上诉庭要挑战的是高庭的见解,希望厘清里头的法律问题,比如华淡小是否是在教育法令下成立,而且获得公家的拨款及资源,如此一来是否属于公共机构?”
他们强调,原诉方支持学校以一门科目来教学和提升第三语言的掌握能力,包括华语、淡米尔语、阿拉伯语、卡达山语,乃至国际语言如日语或韩语等。
但他们拒绝,那些拿公家拨款的公立教育单位,把这些“外来语言“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因为这会抵触所有官方事务必需使用国语,即马来语的规定。
盼不会渲染成种族课题
“希望本次上诉能厘清宪法课题,且不会让任何不负责任的一方,渲染成种族课题。”
原诉方三造是于2019年12月1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华淡小的存在和使用母语上课的情况违宪。
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2021年12月29日裁定,华淡小并非公权力机构,且其教学语言不属于官方用途,因此未抵触《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即马来语为国语的规定。
纳兹兰认为,原诉方声称华淡小的设立和存在,抵触《联邦宪法》第5、8、10、11、12条文的主张毫无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