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联邦政府的国籍传承案暂缓执行判决申请后,一批大马籍母亲带着孩子到国民登记局总部,正式为孩子申请大马国籍。

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今日发文告形容,今早前往布城的行程为法庭裁决注入了“生命”。

苏丽肯佩指出,上诉庭驳回政府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并指示政府授公民权予大马籍母亲的海外诞生孩子。

“今天是令人振奋的一天。今天前往国民登记局的行程,为这个裁决注入了生命,证实马来西亚女性拥有同等权利,可传承国籍给自己的孩子。”

“这些母亲和孩子进去后,国民登记局官员快速有效地为她们处理申请孩子公民权的程序,预料会在三个月内拿到证明书。”

“到时,她们的孩子就会受承认为大马公民,而母亲可以使用公民证明书领取孩子的身份证。”

政府申请暂缓无同理心

苏丽指出,法庭的裁决适用于所有受影响的母亲,如今她们可以前往邻近的国民登记局为孩子申办身份证。

她续称,国民登记局也向家庭前沿透露,当局会向全国办公室、所有的大马大使馆和最高专员署发出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允许留在海外的大马籍母亲为孩子申请公民权。

她也批评,政府此前提出暂缓执行庭令的上诉申请是“毫无逻辑、没有道德且缺乏同理心”的做法。

可以将公民权传给孩子

此前,吉隆坡高庭作出标杆裁决,宣判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依据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11月15日,吉隆坡高庭驳回联邦政府针对该判决的暂缓令申请。

12月22日,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联邦政府的申请,不允暂缓执行国籍传承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