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48分更新

上诉庭驳回联邦政府的申请,不允暂缓执行国籍传承案的判决。

以卡马鲁丁(Kamaludin Md Said)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驳回联邦政府要求暂缓吉隆坡高庭9月9日判决的申请。

答辩方的律师乔舒亚(Joshua Andran)证实此事。

“上诉庭指出,本案并非暂缓金钱或动产相关判决,而是攸关儿童权利(的判决)。”

“上诉庭补充,答辩方的宣誓书所述的情境令人信服,因此不应剥夺答辩方的诉讼成果。”

“上诉庭的裁决,即承认这些儿童和家庭所经历的悲惨境遇和困难,非常鼓舞我们。”

“我们希望他们能够很快前来与家人团聚,能够以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而非外国人身份,就读公立学校、医疗等公共服务。这些是他们多年来被剥夺的(权利)。”

答辩方“家庭前沿”以及6名母亲的代表律师为乔舒亚、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和欧添惠(Abraham Au,音译)。

联邦政府的代表律师为高级联邦律师廖宏斌(Liew Horng Bin,音译)。

促政府撤回上诉落实庭令

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发文告表示,上诉庭同意他们提出的论据,这是“有关人权,而非财产和金钱的案件”。

家庭前沿主席苏丽肯佩(Suri Kempe)说,上诉庭今天的判决,也意味着大马籍母亲现在可以为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取得身份证,结束过去争取基本权利的斗争,包括了可负担的医疗和教育,以及可安心和家人生活在一起而不必担心被迫分离。

文告也指出,上诉庭的裁定,让大马籍母亲和她们的孩子,暂时摆脱长期让他们焦虑、压力和痛苦的问题。

“这显示法庭也认为,必须立即授予这些孩子身份证,以便大马籍的家庭有机会可以团聚。“

”基于大马一家的精神,我们促大马政府撤回上诉,并立即落实高庭的裁决。“

女性可将公民权传给孩子

此前,吉隆坡高庭作出标杆裁决,宣判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依据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11月15日,吉隆坡高庭驳回联邦政府针对该判决的暂缓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