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裁决不代表无罪,专家指纳吉已失参选资格
上诉庭向前首相纳吉发出暂缓令,以待纳吉向联邦法院上诉SRC案。多名宪法和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法庭暂缓执行裁决,但根据宪法规定,纳吉确实已失去参选资格。
马来亚大学的宪政专家法鲁奇(Shad Saleem Faruqi)表示,在上诉期间,纳吉虽然仍可保有北根国会议员的身份,但已失去参加选举的资格。
上诉庭向前首相纳吉发出暂缓令,以待纳吉向联邦法院上诉SRC案。多名宪法和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法庭暂缓执行裁决,但根据宪法规定,纳吉确实已失去参选资格。
马来亚大学的宪政专家法鲁奇(Shad Saleem Faruqi)表示,在上诉期间,纳吉虽然仍可保有北根国会议员的身份,但已失去参加选举的资格。
除非获得元首特赦“根据联邦宪法第48(4)(b)条文,在上诉案或申请赦免有结果之前,他仍然是国会议员。”
“但根据联邦宪法第48(5)条文,一旦他被判刑超过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他已失去提名、参选或受委入国会的资格。”
法鲁奇(下图)表示,除非纳吉在大选提名日之前获得国家元首的特赦,否则铁定不能参加下届大选。
定罪即失提名资格
另外,资深律师沙林巴希(Salim Bashir Bhaskaran)也持同样观点,认为尽管法庭暂缓执行裁决,但纳吉已失去参与大选的资格。
“根据(联邦宪法)第46(4 )条文,国会议员在上诉期间无需腾出其议席。”
“不过,谈到罪成的国会议员是否可参与选举的问题,我们就必须参考宪法第46(5)条文。”
“该条文说明,一个人若罪成,就不可再中选进入国会。他们也甚至不可提名参选。”
“就算暂缓令涵盖罪成判决,也不受影响。”
印度已有先例可循
另一名资深律师赛依斯甘达(Syed Iskandar Syed Jaafar al-Mahdzar,下图)点出,法庭发出暂缓令,不表示纳吉的定罪获“洗白”。
他以印度的一起案例说明。在这宗案例中,印度时任首相英迪拉甘迪被判违反选举罪行,也获得法庭发出暂缓令,且也同样涵盖刑罚及罪成判决。
“她之后告诉印度最高法院,她的罪成判决部分获暂缓令,因此她可以参与选举。”
“不过,最高法院否决了,因为暂缓令只是让她提出上诉,不代表有关定罪不算数。”
与是否将参选无关
与此同时,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受询时则不愿置评。
但他强调,纳吉申请暂缓令,只是为了维持其国会议员身份,是否参选则是另外一码事。
“所以,有了暂缓令,他(纳吉)还是国会议员。”
“选举是另外一件事,因为他还没有任何决定。”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在监禁刑期同时执行下,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周三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
不过,上诉庭允准辩方暂缓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律师哈聂夫(Mohamed Haniff Khatri Abdulla)隔天要求上诉庭厘清,暂缓执行令是否涵盖纳吉的罪成判决,以确认纳吉是否仍可参与大选,成为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