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在今年5月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前首相纳吉和该公司6名高层失信和违反法定职责,惟如今已撤回当中两人的提告。

根据《当今大马》所看到的两份法庭通告,SRC公司在7月26日入禀通知,撤回对SRC公司前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以及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的诉讼。

SRC公司也放弃对两人重新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在撤回对两人的诉讼后,此民事案的答辩人目前剩5人,即纳吉、前SRC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以及3名前SRC公司董事。三人是苏伯(Suboh Md Yassin)、莫哈末阿扎(Mohammed Azhar Osman Khairuddin)和仄阿都拉(Che Abdullah@Rashidi Che Omar)。

《当今大马》正联系SRC公司的代表律师Rosli Dahlan Dahlan律师楼,以取得进一步详情。

值得一提的是,依斯米和沙鲁分别是政府在SRC案和一马公司案中,起诉纳吉的控方证人。

提控答辩人背信以谋私利

SRC国际公司是在5月7日,通过司法电子系统(e-filing)入禀诉讼,起诉上述7人在处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提供的40亿令吉贷款时,涉及失信和违反法定职责。

纳吉曾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担任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

SRC国际公司曾是一马公司子公司,如今为财长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指控,所有答辩人串谋背信,而纳吉作为前首相,更滥用权力挪用SRC公司的资金来谋取私利。

因此,SRC公司要求法庭裁决,所有答辩人有责任承担使用该贷款投资而导致的损失,并支付普通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堂费和任何法庭认为合理的补偿。

另起诉22造欺诈要求赔偿

此外,SRC国际公司及一马公司也在今年5月,另外入禀民事诉讼,起诉纳吉等22造涉嫌欺诈,要求答辩人赔偿230亿美元(944亿令吉)。

这22造包括了纳吉、前一马公司主席仄诺丁、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及阿鲁甘达(Arul Kanda Kandasamy,下图)。

此外,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的数名家人也被列为答辩人,如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姐姐刘敏宁、亲信陈金隆,以及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创办人塔列奥拜(Tarek Obaid)。

其他被起诉的银行机构为: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分行,以及瑞士的私人银行顾资银行(Coutts & Co Ltd),以及摩根大通(JP Morgan)瑞士分行。

此前,《The Edge Markets》引述匿名消息称,一马公司刑事案审讯太缓慢,因此慕尤丁政府有意发起民事诉讼,以示严正关注一马公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