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天指控杜锦湧退车冲撞警察,涉嫌“企图谋杀”,不过杜锦湧家属驳斥这种说法,更把“企图谋杀”罪名抛回给警方,抨击他们恣意开枪。

杜锦湧的妻子杜晓文昨日透过律师向媒体发文告,回应警方说法。

根据杜晓文,其7岁儿子接受加影警区总部录供时已说明,杜锦湧准备回家驾车到保安亭时,7名持枪的便衣警察冲向车。

她强调,警方当时大可在他们住家门口等候,再行逮捕杜锦湧,无须在保安亭拦截,甚至朝汽车开枪。

“警方知道他是往内开车,不是往外。他们可以在家门口等他回家时逮捕他,而不是在大马路(制造)骚乱。”

“他(杜锦湧)当时没有武器,怎么犯下刑事法典307条文的企图杀人罪呢?相反的,开枪的警察才应该在307条文下被调查。”

往内逃脱并无去路

杜晓文表示,警方当时上前敲打车窗,并尝试强行打开车门。因此,她认为警方已看见车内有两名小孩,却仍然选择开枪。

她续指,警方未在杜锦湧退车时开枪,而是在杜锦湧往前行驶时才开枪。事实上,汽车在通过自动闸门已加速前行。

她解释,这个峇尤马士花园(Taman Bayu Mas)住宅区只有一个出入口,因此杜锦湧“逃入”住宅区之后,势必需要再经过保安亭才能离开。

“(警方)射击后,他朝左边驾车经过住家,随后遭两辆警车截停,一辆从后面,一辆从前面。”

“其实峇尤马士花园只有一个出入口,必须经过保安亭,所以他根本没有路逃,因为没有其他的出口了,(警方)根本没必要开枪射击。”

杜晓文也质疑,丈夫在7月22日至25日遭警方扣捕时,为何警方完全没提及所谓“企图谋杀”罪名。

警方遭指过度用武

杜家前日召开记者会,控诉警方无故逮捕及连环扣押杜锦湧。家属说杜锦湧是一名正直顾家的电脑工程师,没有犯罪记录,并怀疑警方搞错对象。杜晓文也已经报案,要求厘清这件事。

根据律师黄启斌说法,沙登警方先是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逮捕杜锦湧。他随后获得释放,但雪州警方再以《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特别预防措施)》扣捕。

昨日,加影警区总部则指,武吉阿曼肃毒组逮捕杜锦湧时,嫌犯尝试逃跑才会开枪射击他的轿车,并援引刑法307条文“企图谋杀”罪名调查他。

这边厢,家属指当时便衣警察没表露身份时,因而令人误会是遇劫匪而逃;另一边厢,警方则指,嫌犯行为过激且退车撞警察,才迫使警方开枪制服,并以企图谋杀罪扣押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