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哈紧抓宪法特定用字,坚持废例无需辩论表决
国会报道 对于在野议员一再要求辩论和表决废除紧急条例,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援引《联邦宪法》“非常具体”的字眼,否决在野议员的要求。
阿兹哈表示,相较于其他条文,有关颁布和废止紧急状态的宪法第150条文,使用的字眼非常“具体”。
国会报道 对于在野议员一再要求辩论和表决废除紧急条例,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援引《联邦宪法》“非常具体”的字眼,否决在野议员的要求。
阿兹哈表示,相较于其他条文,有关颁布和废止紧急状态的宪法第150条文,使用的字眼非常“具体”。
他强调,一般的法案是“提呈”至国会,所以需要辩论并通过表决。
不过,废止紧急条例的条文所使用的字眼不是“提呈”(tabled),而是“提出”(laid),所以也就没必要辩论和表决。
“联邦宪法所使用的语言非常具体,是经特意选择的文字。宪法第150(3)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亦是如此。根据宪法,(紧急条例)必须在国会‘提出’(laid),而不是‘提呈’(tabled)到国会。”
“我们拿它与宪法第100条文做比较,第100条文说,每年必须提呈财政预算案。财政预算案必须‘提呈’给国会,经过委员会阶段等等程序。”
“我们再拿它来跟第99条文,有关于年度财政报告的条文来比较。此条文说,政府的财政支出,必须要在国会‘提出’。”
“这项年度财政报告的条文,不是用‘法案’(bill)和‘提呈’的字眼,而是用‘提出’,所以政府就是提出财政报告。”
议长有权准议员辩论表决
对于阿兹哈对宪法字眼的诠释,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虽然表示同意,但他坚持认为,废止紧急条例的动议也仍须在国会辩论及表决,才能真正达致“废止”的决议。
“如果还没废止,那么我们就要有一项动议,而且必须经过辩论和表决,以达到废止紧急条例的议决。我都知道紧急条例还未废止,这也是为何他们正急着解决这件事。”
哥宾星也提到,《议会常规》第100条文赋权议长,以允准议员辩论及表决一项动议。不过,阿兹哈则回应说,虽然议长有此特权,但也不能与议会常规相抵触。
《议会常规》第100条文阐明,任何议会常规中没有特别说明的事务,及任何关于落实议会常规细节的问题,都可以由议长来裁定,惟必须确保不会抵触议会常规的其他规定。
议会中,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也批评,阿兹哈一直为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辩白。阿兹哈则回击,那是因为在野党议员直接把问题抛给他,所以他才回答。
“这是因为有人问我,所以我答。如果没人提问,我就不会回答。这也不是我的工作。”
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本周一在国会宣布,内阁早在7月21日已撤销紧急条例,引起哗然。
国会过去三天持续争辩此事,而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今日终于证实,他还未御准政府废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