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逝世第12周年将至,律师云大舜认为,上庭挑战总检署和警方当初决定,并要求公开检讨调查结果,或许会是为赵明福雪冤的出路。

云大舜昨晚表示,近来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桑特拉(N Sundra Rajoo)判例中,联邦法院提醒总检察长慎用提控权,可见法院已开启质疑总检察署决策的空间。

“在此之前,我们无法质疑总检察署及警察的角色及决策。所以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丝希望是入禀法庭,质问警方及总检察署关档的决定,要求公开调查检核。”

“我们无法确定这个方式的潜在机会,之前没有人试过,但如果有意愿的话,我想这是个值得尝试的途径。”

2016年5月,时任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向国会指出,总检察署发现反贪会官员在赵明福案没有犯罪,因此这意味,总检察署不会提控反贪会官员。

反贪会无法解释死因

云大舜(下图)认为,既然上诉庭裁定过赵明福是遭人致死,且反贪会除了自杀以外,无法为明福之死提供其他的解释,则案件就仍有重启调查的理由。

他相信,当局如果真诚要揪出肇事者,则只要能证明赵明福生前遭逼供,即可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我们应该)重新检视验尸庭及皇委会的证人证词,所有人在赵明福坠楼的那段时间,似乎都刻意回避案发地点,他们(反贪会官员)全都(自称当时)不在那个特定地点,这很奇怪。”

云大舜是昨晚在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举办的纪录片《死者的权利》放映和分享会上主讲时,发表上述的看法。

其他主讲人还有纪录片导演兼公共政策研究员杨淑雯(Tricia Yeoh),以及强迫失踪公民行动委员会(CAGED)发言人拉玛纳丹(Rama Ramanathan)。

倡设独立验尸机构

杨淑雯则提到,大马是时候探讨成立独立验尸机构,与验尸庭及警方脱钩,确保法医有足够的履职空间。

杨淑雯(下图)也是赵明福生前在雪州政府任职时的同僚。她忆述,明福事件发生后,她需协助雪州政府寻找一名独立法医,以二度开棺验尸。

但她却无奈发现国内根本没有法医能伸出援手,最终找上泰国著名法医普缇来马协助。

“当时国内原本有法医私底下同意来帮忙,但他还是必须拿到上层的允许。后来我们找到普缇时,有人问,为何不找国内医生,但问题是,(国内)没有人能够接受。”

“一般来说,只要是死亡案件,警方都会自动介入,所以(验尸工作)就是由警方负责指派,没有其他方式。普缇就是泰国独立验尸机构的总监,该机构与警方没有挂钩。”

她也感叹,2019年警方重查赵明福命案时,她曾投书媒体要求警方厘清五个疑点,如明福尸体后背及腰带上找到的他人DNA属于谁、公开明福在反贪会签署的口供原版文件、比对明福笔迹及所谓的自杀字条笔迹等。

杨淑雯表示,除了她后来因为这篇文章遭警察传召助查外,事情就完全没有了下文。

“但后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律师公会当时提交给皇委会的报告,已有足够证据显示还有许多官员应该被调查,还有事情能够做,但(当局)并没有做到。”

昨晚所播映的半小时纪录片《死者的权利》,是杨淑雯及其团队在2012年拍摄完成,内容描述明福家属及妻子在事发三年后的伤痛无奈;警方、反贪会及律师对案件进展的回应,及部分审讯过程等。

警队改革乃当务之急

明福案虽然已过12年,但其后续激起的公民社会运动,让民众开始对扣留所死亡案有所醒觉,并疾呼设立警察独立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改革验尸庭制度等众多诉求。

强迫失踪公民行动委员会(CAGED)发言人拉玛纳丹(Rama Ramanathan,下图)受询时指出,若要在这些诉求中,选出最为迫切的一个,则非改革警队莫属。

“我会认为要先改革警队,尤其是警队内部的纪律……根据3年前的一份国会问答,扣留所死亡每周都在发生。”

他同时要求,新任总警长阿克里沙尼应该严正看待扣留所死亡案件。

“在类似案件的验尸庭审讯中,常常只有低阶员警会出席,即便是下判日当天也是。我认为判决日那天,至少必须有高阶警官出席,显示他们有诚心改变。”

云大舜则补充,与警队纪律息息相关的是,问责制度是否确实落实。

他举例,虽然法庭日前就11年前遭警方非法枪杀三名青年的案件宣判,死者家属可得巨额赔偿,但至今却没有任何涉案警员受对付。

因此,他主张扩大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权力,同时迫使检控署向人民负责,解释不提控的理据。

另外,云大舜说明,警方及反贪会的扣押及搜查标准作业程序(SOP)应公开透明,而非一直列为内部机密文件。

“至少一个人进入警局或反贪会接受问话时,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离开、手机会存放在哪里、全程是否会录影等。”

修法限制盘问时间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业华则再度呼吁政府,修改《反贪会法令》第30条文,限制扣留者接受盘问的时间。

“在赵明福案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允许反贪会官员不限时地审问扣留者。”

“律师哥宾星之前曾点出,就连警方的扣留所,都会规定扣留者傍晚6点后须回去扣留所,人人都有休息的权利,包含扣留者。”

“因此,我们要求政府修改反贪会法令第30条,限制盘问时间。无限时的盘问虽然不是身体折磨,但它是一种精神折磨。”

2009年7月15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以证人身份受到反贪会传召,前往雪州反贪会办公室给口供,以协助调查雪州议员拨款案。

翌日,即7月16日,赵明福被发现卧尸在沙亚南玛莎兰大厦的5楼露台,出事时年仅30岁。

2014年9月,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2011年验尸庭指赵明福命案为“悬案”的判决 ,改判赵明福是遭身份不明的一名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致死,而这些不明人士当中包括反贪会官员。

希盟在2018年执政后同意,重新开档调查赵明福的案件,不过较后警方选择的“错误囚禁”调查方向却引来非议。至今,警方没有公布任何调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