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证实,总检察署已要求警方继续调查赵明福命案。律师公会对此表示欢迎,同时也主张政府制定验尸庭法令。

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希(Salim Bashir)今天发文告指出,赵明福虽然已逝世超过10年,其死因至今仍然是个谜团。

“上诉庭在2014年9月推翻验尸庭的存疑判决(俗称为悬案),而确认其死因可疑。”

“根据三司的判决,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人士,甚至可能包括反贪会官员的非法行为所造成。”

“我们希望,总检察署能根据上诉庭的判决和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考虑把此案件重新归类为更严重的刑事罪名,以展开调查。”

促彻查所有可疑命案

此外,沙林巴希代表律师公会要求,当局针对所有涉及扣留所死亡和死因可疑的案件,召开验尸庭。

“验尸官的职责是调查,非正常死亡或无法解释的死因,以鉴定导致死亡的原因和情况。”

因此,他呼吁,政府效仿新加坡、香港、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拟定一项验尸庭法令,针对验尸程序展开结构上的改革,来加强验尸庭的角色。

根据沙林巴希,律师公会今年10月已提呈验尸庭法案给总检察署,以成立独立的验尸庭。

“每当有扣留所死亡案件,它总会引起猜疑和公众的兴趣,也必然会吸引媒体的关注。但扣留所死亡已威胁到遵守法治的公民社会,因此须不惜代价地避免类似的悲剧。”

法庭可授予巨额赔偿

他补充,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在监督和防止扣留所死亡案上具备重要的功能,但法庭也需扮演关键的角色,而在民事案确立法律责任后授予巨额赔偿。

“这是确保正义得以伸张的出路。”

内政部早前通过国会网站书面答复希盟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质询时表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从非法囚禁的角度重新调查赵明福案,并已向13人录供,不过调查尚未结束。

2009年7月16日,赵明福卧尸在雪州莎阿南玛莎兰大厦的5楼露台,他死前以证人身份被带到位于同一大厦14楼的雪州反贪污委员会给口供。赵明福当时是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

去年7月16日,总检察长指示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重查原本归因于猝死的赵明福命案,警方随后在同年11月18日成立特别调查队,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