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雪伊刑法案涉藐视法庭,彭公青团促提控哈迪
联邦法院日前裁定,雪伊刑法惩处非自然性行为条文违宪。彭亨公青团法律局指出,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评论该判决时涉嫌藐视法庭,因此促总检察长依德鲁斯采取法律行动。
彭亨公青团法律局主席阿德里安(Adrian Kumar Vendargon)今天发文告指出,哈迪阿旺3月5日曾在面子书贴文评论雪伊刑法的判决。
“他在该贴文形容,做出判决的法官为‘英殖民者喂养的鳄鱼’和‘失去宗教敏感及带着英国人脸孔的马来穆斯林’。”
联邦法院日前裁定,雪伊刑法惩处非自然性行为条文违宪。彭亨公青团法律局指出,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评论该判决时涉嫌藐视法庭,因此促总检察长依德鲁斯采取法律行动。
彭亨公青团法律局主席阿德里安(Adrian Kumar Vendargon)今天发文告指出,哈迪阿旺3月5日曾在面子书贴文评论雪伊刑法的判决。
“他在该贴文形容,做出判决的法官为‘英殖民者喂养的鳄鱼’和‘失去宗教敏感及带着英国人脸孔的马来穆斯林’。”
阿德里安指出,彭亨公青团法律局一直都尊重言论自由,包括提出有建设性批评的自由。
“但是,我们强烈谴责,哈迪阿旺有关明显藐视法庭的声明。一名资深政治领袖发表类似的声明,实在太过份了。”
也促对付哈拉卡
阿德里安提醒,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近期刚因为读者的留言,遭法院判处藐视法庭罪成,面临50万令吉的罚款。
“因此,彭亨公青团法律局呼吁总检察长依德鲁斯,马上以藐视法庭的罪名提控哈迪阿旺和刊登有关声明的伊党喉舌《哈拉卡》。”
他说,总检察长必须马上行动,以捍卫马来西亚司法制度的形象和良好声誉。
联邦法院九司2月25日一致裁决,“非自然性行为”的管制属于国会制法权限,因此宣判《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无效。
随后,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呼吁各方,尊重这项裁决,惟他也呼吁,外界不要尝试“采用不恰当的手段”挑战州政府现有的法律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