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达24个环保组织联署,齐声反对一家私人公司向吉打州政府申请,以开发浮罗交怡岛的数块政府地段。

大马环境之友(SAM)主席美娜拉曼(Meenakshi Raman)在联署文告中表示,有关私人公司申请开发的数个地段,其实位于防波堤,即用来保护港口或海滩免受巨浪冲击的地方。

这几块地皮是PT 449 (North), Lot 60002/PT 17/Lot 1047/Lot 967 (East), Tanah Kerajaan (Sea) (West), Lot 60012 and PT 1298。

她表示,吉打土地局总监近日表示,若在2月3日之前未接获任何有理据的反对,州政府“或会同意”把相关土地交给私人公司发展。

为此,美娜拉曼表示,多个环保组织已经提呈反对,尤其是他们也发现,有关私人公司的申请,其实与早前吉打大臣莫哈末沙努西宣布的填海工程有关。

她表示,涉及填海的土地面积达1979英亩(800公顷),而在填海工程未通过法律程序前,州政府不应该批准私人公司发展有关地段。

文告也指出,根据《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0B条文 ,任何属于这规模的填海计划,都必通过国家硬体规划委员会的通过。

州政府需考虑多个课题

此外,这些组织也表示,有关公司必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意见,并且提呈发展建议和社会影响评估。

另外,要通过这项计划,当局也必须考虑多个其他的课题,如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对浮罗交怡渔民及周边环境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等。

因此,他们呼吁吉打州政府在做决定前,应先实施全面的研究,并征询公众的意见。

“如果在未经过法律程序及公众参与的情况下,就批准有关申请,则州政府的批准也可视为是滥权及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