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20分更新

维权组织不满警方调查《重生》书封面国徽案,指有关指控乃无中生有,并促警方立即停止调查。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促请政府,立即停止对《重生:新马来西亚的改革、阻力和希望》(Rebirth: Reformasi, Resistance, and Hope in New Malaysia)封面被指“侮辱国徽”一事的调查行动。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今午发文告说,执法当局雷厉风行地展开对付行动,将打击创作家的创作空间,让空间已甚小的创作与言论自由继续受到箝制。

“艺术乃关心国家发展的一种媒介。艺术创作家往往绞尽脑汁凭著勇气和敏锐的观察力,希望通过图像、文字、影片等方式,将社会的一面,带给向广大地群众读者,希望藉此引发共鸣且共同关心身边的人事物。”

“此外,一个国家的艺术自由创作空间或大或大,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民主开放程度与政治成熟度。纵观全球各地,一些民主自由度相当高的国家都会尊重艺术创作家的创作与言论自由。”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指出,并非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认同、欣赏或赞同个别艺术创作者的作品,以及其想要带出的信息与立场。

不过,它说,这不是执法当局援引白色恐怖时期的法令,对付艺术创作者的理由。

“相反的,各阶层人民应被允许以适合的管道,成熟地发表自己的立场,而非动辄以恐吓、煽动人民情绪、愤怒等非理智行为,鼓吹对抗,并施压政府在未认真地调查下,以国家机关介入调查。这不仅无助于解决意见分歧,反之制造白色恐怖,让艺术创作者噤若寒蝉,进 一步压缩了言论和创作自由空间。”

“若政府有意要让国内的民主和自由创作空间成熟发展,以及鼓励更多的本土艺术创作家通过艺术作品,带动国人关心周遭的人事物,那就应立即停止继续採取任何的对付行动,同时在接下去的国会议会,提呈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1984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等相关恶法,让国人能拥有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

律师抨警方调查不当

另外,捍卫自由律师团协调员再益玛立(Zaid Malek)发表文告指出,警方援引四项法令调查此案乃不当,尤其涉及的都是反民主的压迫性法令,早就应该废除。

再益玛立指出,《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使用)法令》仅是禁止未获部长书面许可前使用国徽,不过,该法令并未禁止任何以国徽为启发的艺术演绎,一如在有关书本封面所使用图像。

“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会认为那是真正的国徽。”

再益玛立(见上图)也指,警方所援引的《1948年煽动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以及《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都是压迫性和反民主的法令,当局不应该再引用这些法令,反之应该在来季的国会中废除这些法令。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该书封面所使用的画作并非新作,早在2014年就在吉隆坡展出过,而当时的政府还是巫统为主的联盟。”

“因此,问题是,为何该画作如今才被视为是冒犯而不能接受的?”

言论自由乃宪法保障

再益玛立也指出,部分团体所酝酿出来的争议,显然是要压制公民的言论自由。

“需要提醒(巫青团长)阿斯拉夫,言论自由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一些人不喜欢一个艺术作品就打压之。”

“如果你真的尊重法律,你就应该遵守宪法,而不是凭空捏造罪行。”

“当局没有理由要继续应酬这种虚假和空洞的争议。政府必须维护言论自由,并且不屈服于任何反动派,这些人试图利用国家以谋取个人政治议程。”

不应干预书封的表达

另外,群议社也发表文告表示,书籍出版是重要的表达方式,不应该受到政府的干预。

“来自社会的压力,无意间转为政府的干预,让内政部长下令警方调查此事。”

“我们以言论自由之名,与(出版社)文运书坊老板张永新、该本书的编辑Kean Wong以及数名贡献文章的作者同在。”

“我们认为书籍作为重要的表达方式,不应受到政府的干预。”

“对书的批评或贬损,应该是基于书的内容和论据,而不是因为一幅旧油画。”

群议社也指出,2011年出版的《马来西亚罗惹实纪》(Rojak Fakta Malaysia: Butiran-Butiran Fakta, Angka, Ungkapan dan Anekdot Menarik),也用了仿国徽的封面,却未有造成任何争议。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最近的争议乃是为了转移公众监督政府的焦点。”

“我们促政府立即停止调查,这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是个课题,反之应该专心处理国家所正面对的疫情和经济危机。”

近日,网民和巫青团长阿斯拉夫指控《重生:新马来西亚的改革、阻力和希望》(Rebirth: Reformasi, Resistance, and Hope in New Malaysia)一书的封面“侮辱国徽”。

该书于今年出版,是多名学者有关2018年大选评论文章的结集。

近日,国阵三党青年团和伊青团一同到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报案,指该书封面设计“有辱国徽”,因此要求彻查。

随着接到数十宗投报,警方宣布以《徽章与名称法令》第5条文、煽动法令第4(1)条文、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以及印刷与出版法令第8(1)条文调查此案。

昨天,警方更上门搜查出版社文运书坊的办公室,带走313本书以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