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昨天史上首次以网络直播方式聆审一上诉案,但数名律师质疑其适当性,声称当局事先未针对这种做法展开任何讨论。

人权律师维斯瓦纳丹(M Visvanathan)发文告指出,司法界过去一直都不赞同直播法庭聆讯。

“就算在法庭内,在场者都常被提醒禁止拍照、录影或录音。事实上,就算是法庭的视像与录音系统(CRT)也不一定会提供给诉讼案的律师。”

他指出,《新海峡时报》2019年4月19日曾引述联邦法院的首席主簿官署曾说,不允许直播任何法庭的审讯。

他也引用一项案例指出,法庭曾否决一名申请者欲索取视像与录音系统,以检讨联邦法院判决的申请。

赵案验尸庭视频广传

不仅如此,维斯瓦纳丹(上图)认为,随着2009年的赵明福验尸庭审讯的录像广为流传后,法庭应维持原本不允许直播的立场。

他回顾说,反贪会的律师当时假设赵明福是自我勒死的理论,而示范了有趣的动作,结果成为笑柄。

“很多人分享了有关动作的录影,它不断重播直到今天为止。”

“但要记得,该名律师在在为赵明福的死因提出该理论时,纯粹是为了照顾其当事人的利益。我觉得,若非网络上的这些录影,很多人至今都没听过这件事,更别说是亲自目睹。”

担心司法人员遭嘲弄

有鉴于此,维斯瓦纳丹表示,想到一些社会人士可能会趁法庭直播聆讯,而利用类似的录影来嘲弄或散播对司法人员与律师的仇恨,他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而且,他觉得,要求警方和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调查这些卑鄙的视频,也只会浪费时间和资源。

“我一直都支持法庭加速和有效地处理事情,这对律师最为有利。尽管如此,我谦卑地认为,直播所有法庭聆讯或许未能如预期中促进正义,相反的将导致司法人员和律师遭到嘲弄和责难。”

因此,他认为,司法机构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律师公会应在全国落实直播前,先深入研究其适当性。

“有趣的是,就连国会的辩论也未完全通过电视或网络直播。”

去年已表明禁止直播

槟城的执业律师桑瑟星(Shamsher Singh Thind,上图)也质疑,为何法庭要公开直播审讯,此做法又是否恰当及合法?

他不明白,法庭为何要在限行令期间采用视频审讯的做法。

“有什么必要向公众直播呢?”

“不管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首席主簿官署去年4月已禁止这种做法。就连前首相纳吉的SRC和一马公司的案件都不允许直播。”

“我要求,大马律师公会对聆讯的合法性作出回应。”

为大马司法首开先例

大马全国法庭自3月18日起,配合限行令而展延所有审讯。不过,上诉庭昨天以网络直播方式聆审一上诉案,乃大马历史上首次线上直播审理案件。

案件的3名起诉人分别是周方亮(Zhoa Fangliang,译音)、金海方(Jin Haifang ,译音 )和朱春华(Zhu Cunhua,译音),而答辩人则是Satu Hati运输公司。

此案涉及2015年10月7日在柔佛发生的一起巴士意外,导致4名中国游客身亡。

此案是在昨早10点,通过大马司法机构官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