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局捍卫政府,依专家意见反对鲨鳐保育案
马来西亚代表周日出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CoP18)时反对加强保护鲨鱼鳐提案。大马渔业局表示,政府是根据专家意见而决定不支持该提案。
大马渔业局今日发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是参照区域专家的意见和渔业局的建议后,不支持把鲭鲨(Mako sharks)、犁头鳐(Guitarfishes)和楔鱼(wedgefish)列入提案名单。
马来西亚代表周日出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CoP18)时反对加强保护鲨鱼鳐提案。大马渔业局表示,政府是根据专家意见而决定不支持该提案。
大马渔业局今日发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是参照区域专家的意见和渔业局的建议后,不支持把鲭鲨(Mako sharks)、犁头鳐(Guitarfishes)和楔鱼(wedgefish)列入提案名单。
渔业局透露,这三个品种的鲨鱼并不是大量捕捉的品种(targeted species),而是通过混捕(by-catch)的方式捉到,意思是在捕捉其他品种时而误捕的品种。
渔业局说,渔业专家曾于今年1月在泰国曼谷,在东盟国家之间讨论共同立场,以把鲨鱼品种列入CITES受保护品种的附录II列表。
渔业局补充,为延续曼谷的讨论,东盟国家接着于今年4月2日至4日,在沙巴山打根开会商讨此事,而大部分东盟国家议决不支持这项提案。
天然资源部代表出席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8次缔约方大会(CoP18)周日(2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提议加强18种鲨鱼和鳐鱼(rays)品种的保护措施,惟马来西亚反对。
水源、土地与天然资源部官员代表马来西亚出席这项大会。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BBC,共有102个国家支持提案,但有40个国家反对,而马来西亚是其中一国。
其他反对的国家有中国、日本、冰岛和纽西兰。
CITES是政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确保野生动物和植物的国际贸易不会威胁其生存。马来西亚自1977年便是缔约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