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SRC国际公司董事苏伯揭露,他在逃亡至泰国曼谷期间,仍然签署一份委任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简称IPSB)为SRC企业社会责任伙伴的董事决议。

他今天告诉吉隆坡高庭说,他是在另一名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的指示下这样做。

“他说,他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仍有未完成工作。”

苏伯(Suboh Md Yassin)在接受副检察司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盘问时表示,一名泰裔男子把文件交给他,而聂菲沙早已在该份没注明日期的文件上署名。

“我签署(文件)后,我交回给(该名泰裔男子)。他使用DHL快递服务(把文件速递至别处)。”

依沙尤索夫之后告诉法庭,有关文件志期2015年11月24日。

IPSB时任董事经理山苏(Shamsul Anwar Sulaiman)之前供证时指出,他曾批准该公司把3笔汇款,转账至尾号为906与880的Ambank账户。

而法庭已确认,这两个账户为纳吉所拥有。

按聂菲沙指示签名

苏伯在审讯上也证实,他曾在2015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签署多份文件,指示SRC的银行汇款给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

Gandingan Mentari有限公司是SRC用来处理物业交易的子公司,苏伯和聂菲沙都是其董事。

苏伯表示,他是聂菲沙的劝告或指使下签署相关文件。

依沙尤索夫:所以你(签名)是因为你只是跟随(聂菲沙的指示)?

苏伯:我(只是)跟从(指示)。

在阿联酋见反贪会

早前,苏伯告诉法庭说,他在曼谷见到的泰裔男子,跟安排他飞往阿联酋阿布达比(Abu Dhabi)的男子是同一个人。

他说,原本他不晓得为何被送去阿联酋,但抵达后不久就发现,他将接受反贪会的面谈。

他表示,自己不确定为何反贪会选择在阿联酋录取其口供。

苏伯上个月供称,由于害怕时任首相纳吉的权势,他在反贪会开始调查SRC案件时就遵从指示出逃曼谷。

据他描述,他在阿布达比逗留了一个星期才回到曼谷,并在2018年大选后回来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