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申请撤销SRC案三洗钱罪
前首相纳吉将向法庭入禀申请,撤销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汇款的3项洗黑钱加控罪。
他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是今早该案件过堂时,如此告诉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
前首相纳吉将向法庭入禀申请,撤销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汇款的3项洗黑钱加控罪。
他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是今早该案件过堂时,如此告诉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
“这3项控罪并非洗钱的前置犯罪(predicate offences),这就是为何我们寻求撤销(案件)。”
“这3项控罪是依附在高庭法官纳兹兰(审理的)7宗控罪上,但却基于程序原因而(从联合审讯中)分割出来。”
“我们会做出申请。”
检方将挑战撤案申请
针对此,副检察司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起身告诉法庭,检方将挑战被告欲撤销3条涉及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的控罪申请。
“这3项反洗黑钱的控罪是有效的,当(纳吉的辩护律师)正式入禀后,我们会挑战(撤案的申请)。”
较早前,布迪曼告诉法官说,检方接到的指示是继续该宗涉及2700万令吉的洗钱案。
“我(收到)的指示是为此案敲定审讯日期。这3项洗钱罪估计(需要)14天(来审理)。”
“如果我们能要求到更长(的审讯期)就更好。”
择定明年6月2日开审
沙菲宜认为,可以接受14天的审讯日,但他希望不要包括周五,因为律师需在斋戒月的有关日期处理法庭外的其他事务。
法官莫哈末再尼之后择定,2700万令吉洗钱案在明年6月2日开审,其他审讯日为6月3日、4日、9日至11日、15日至18日、23日至25日。
此外,他也敲定今年6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
莫哈末再尼之前曾在过堂中要求,检方决定到底是否要继续此案件,因为纳吉如今已在纳兹兰的法庭,面对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1项滥权、3项刑事失信和3项洗黑钱的控罪。
由于程序课题,检方未成功在4200万令吉的案件开审前,将这宗涉及2700万令吉的案件与之联合审讯。
根据2700万令吉案的控状,纳吉是于2014年7月8日通过其吉隆坡拉惹朱兰Am Islamic Bank的账户,收取非法收益而犯罪。
纳吉原本是于2月8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这3项控罪,但案件之后被转至高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