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加予人才是断肢法问题——回Terence Tey
examedu刊载: Feb 19, 2009 3:17 AM | 更新: Feb 19, 2009 3:18 AM
拜读了Terence Tey在2月18日发表的〈回教断肢法能遏制犯罪〉,深感震惊。孰不知华裔(应该是非回教徒才贴切)绝对不能支持回教断肢法,并不是为了马华,更不是因为自已的亲朋戚友会否会涉及犯罪的因素。
不容否认的是,宗教的约束是有好没有坏的,回教断肢法肯定也是为了制止犯罪的法律,其采用及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
华裔每每听到回教党的“断肢法”,都会排斥并不是因为马华拿这个课题要胁行动党表态所致。
当然现今社会的治安和犯罪率严重,所以更需要有效的法律来约束及制止犯罪。只是,它绝不是因为认为家人会去犯罪或断肢法会用在家人身上而不支持。
国人也希望走到什么地方都是安全的,不会面对在街上、停车场、搭德士被抢劫的危胁与担忧。
制定与运用法律必须在公正的情况下执行,面对犯法者或被怀疑犯罪者 ,我们也应该容许一个公平及他了解的情况下审讯来定案。
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不就像内安法令一样,没有审讯就扣押没有两样。
同样的,反对回教断肢法是因为它是一种只限于某个宗教的法律,非回教徒不懂,那假如审讯过程中涉案者不了解,法律他也不懂,判罪他不懂,那这怎能算是公平,怎算有法治?再有,审判定罪更多时候是要犯案者悔改及了解法律下的约束,既使是判罪坐牢以致死刑,其用意都不外如此,更不容冤枉好人。
我就不知Terence Tey是否懂得回教法,或者Terence Tey会赞同内安法令,否则就没有理由容许一项非回教徒所不懂的法律执行在个人身上。我国法律虽然也不是全部人了解,至少它就没有宗教的约束,能适用于所有宗教与种族 。
各位,要不要投给回教党,断肢法绝非唯一的考量,回教党能够施行更好的政策才是最重要的。
即使国阵的政策比回教断肢法还可怕,也不能以这个理由把票投给回教党,因为强行把宗教法律施行在非回教徒身上,是一个没有回头路的决定,绝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宁可要“用政策比政策”的方式来决定投票给谁,假如回教党施行的是良好仁政,有没有断肢法,我们一样可以支持它。
注:作者部落格http://examedu.blogspot.com
不容否认的是,宗教的约束是有好没有坏的,回教断肢法肯定也是为了制止犯罪的法律,其采用及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
华裔每每听到回教党的“断肢法”,都会排斥并不是因为马华拿这个课题要胁行动党表态所致。
当然现今社会的治安和犯罪率严重,所以更需要有效的法律来约束及制止犯罪。只是,它绝不是因为认为家人会去犯罪或断肢法会用在家人身上而不支持。
国人也希望走到什么地方都是安全的,不会面对在街上、停车场、搭德士被抢劫的危胁与担忧。
制定与运用法律必须在公正的情况下执行,面对犯法者或被怀疑犯罪者 ,我们也应该容许一个公平及他了解的情况下审讯来定案。
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不就像内安法令一样,没有审讯就扣押没有两样。
同样的,反对回教断肢法是因为它是一种只限于某个宗教的法律,非回教徒不懂,那假如审讯过程中涉案者不了解,法律他也不懂,判罪他不懂,那这怎能算是公平,怎算有法治?再有,审判定罪更多时候是要犯案者悔改及了解法律下的约束,既使是判罪坐牢以致死刑,其用意都不外如此,更不容冤枉好人。
我就不知Terence Tey是否懂得回教法,或者Terence Tey会赞同内安法令,否则就没有理由容许一项非回教徒所不懂的法律执行在个人身上。我国法律虽然也不是全部人了解,至少它就没有宗教的约束,能适用于所有宗教与种族 。
各位,要不要投给回教党,断肢法绝非唯一的考量,回教党能够施行更好的政策才是最重要的。
即使国阵的政策比回教断肢法还可怕,也不能以这个理由把票投给回教党,因为强行把宗教法律施行在非回教徒身上,是一个没有回头路的决定,绝不能掉以轻心。
我们宁可要“用政策比政策”的方式来决定投票给谁,假如回教党施行的是良好仁政,有没有断肢法,我们一样可以支持它。
注:作者部落格http://examedu.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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