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陷害就无需承担责任?
奇怪者刊载: Jan 23, 2009 5:28 PM | 更新: Jan 23, 2009 5:29 PM
报章如果造假,那是必须被谴责的。我们假设如果这一次真的是报章造假,那是否就因为是造假,被人设下陷阱,陆老就不需承担责任?为什么报章都是一面倒的谴责《风采》及《中国报》?
如果今天一个人发生了婚外情,而这婚外情是别人设下的陷阱,那是否那个人的婚外情就是“可以被理解”的被接受?如果你是那个人的太太或先生,你是否可以接受?
如果今天一个人发生了婚外情,而这婚外情是别人设下的陷阱,那是否那个人的婚外情就是“可以被理解”的被接受?如果你是那个人的太太或先生,你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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