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 kuong hiing联邦法院今日驳回行动党候选人黄华西,针对泗里街国席选举诉讼上诉案,让砂拉越人联党的陈冠勋(左图)得以保住有关国席。

联邦法院的裁决是最后决定,随着法院维持高庭的原判,意味着这场选举诉讼案将结束,我国也免却了一场补选。

在308大选中,陈冠勋以51张多数票之差,险胜获得1万537张票的黄华西。

高庭此前已裁决,陈冠勋没有在泗里街国会选举中贿选。不过,黄华西不服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建拉曼学院承诺属合法


联邦法院是今日在古晋审理此案,承审法官是马来亚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上诉庭主席阿拉勿汀,及联邦法院法官祖基菲里。

wong hua seh法院三司在总结时指出,黄华西(左图)无法证明陈冠勋,或陈氏的代理人曾在第12届全国大选中,涉及行贿。

根据《马新社》报导,三司在长达14页的判词中说:“在考虑了所有证据后,我们同意(高庭的裁决),(陈冠勋)承诺在民丹莪建一所拉曼学院,只算是发展承诺,属于合法的竞选方式。”

法院指黄华西无法举证


判词指出,黄华西虽在诉状中,指陈冠勋触犯了1954年选举违规法令的10(C)条文,但却无法举证证明。

判词说,虽然承建拉曼学院的诺言,为陈冠勋带来了一些选票,但由于没有证据显示选民曾向陈冠勋“还价”,所以这不算是一种“交易”。

判词强调,任何选举中,候选人都会作出发展承诺,这不能被视为一种“行贿”的行为,否则选举程序将变成毫无意义。

“同样的,陈冠勋和当地企业家陈伯勤,共同承诺在选区兴建拉曼学院,将使选区的人民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属于发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