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种族关系法胎死腹中,团结、文化、艺术及文物部长沙菲益阿达今日透露,内阁同意目前没必要设立类似的法令。

现有法令足以对付破坏者

他解释说,内阁在去年10月派员到国外如英美、加拿大与邻国考察后,认为我国各族关系融洽,况且现有法令足以对付破坏种族和谐的人士,例如内安法令。

“政府也询问我国各主要民族和宗教的代表,他们大多认为没有必要增设种族关系法令。”

相反的他强调,国家团结比从教育著手,从小培养各族人民的团结精神。

“我的经验告诉我,我国不需要这项法令,我有信心各族人民自然会和谐相处。”

内政部及文物部负责草拟

在去年9月爆发前巫统槟州升旗山区部主席阿末依斯迈发表“华人寄居论”风波,更导致报道有关新闻的《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被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之后;内政部长赛哈密就表示,政府将参考外国的种族关系法令,同时依据国家宪法原则,草拟一项维护种族和谐的新种族关系法令。

当时内阁同意设立种族关系法,以克服国内种族情绪高涨的问题,并交由内政部及文物部负责草拟有关的法令,并进行咨询及收集回馈的工作。

文物部副部长邓文村曾在去年于国会上议院透露,该部已经完成种族关系法令的咨询工作,有关法令预料会在今年1月提呈上内阁讨论和做出定夺。

与内安法令煽动法令相似

不过邓文村并没有透露种族关系法令是否会用来取代备受争议的1960年内安法令。他仅表示,种族关系法令的作用,与内安法令和1948年煽动法令相近,因此文化部还未决定是否要付诸实行。

至于民政党全国代主席许子根早前则建议,内阁提出的种族关系法建议尚有不足之处,尤其欠缺宗教方面的考量,因此政府应该以更全面的国民团结法令来代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