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支持孙春美老师
mksow刊载: Jan 19, 2009 2:19 PM | 更新: Jan 20, 2009 10:21 AM
所谓的舆论压力是一种主观判断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联想来拒绝任何人的言论自由。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妄想来罗织对任何人的罪名。
孙春美老师写下了405字。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理-她完全不赞同暴力的行为;她希望该同学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给社会大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情-她会以最大的关怀来陪伴该同学一起面对他将面对的后果。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义-她曾尝试透过各种管道联络受害主席,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她恳求社会大众给该同学一个喘息的空间。
405字,有理,有情,有义。孙春美让我们知道,她是一位老师。
数天后。有一群专业人士对这405字有意见。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和该同学通电话后,没有第一时间如实通知警方或带嫌犯前往自首,就有包庇嫌犯的嫌疑。除了触犯刑事法典第212条文(窝藏罪犯)之余,还要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及阻差办公。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公开称该同学为孩子,指他是一时冲动,促请社会大众给他一个喘息的空间,声称他现在安全的跟父母在一起等等言论,将对被打的受害者造成舆论压力,并已触犯1947年劫持与刊事恐吓证人法令第5条文。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曾尝试透过各种管道联络受害主席,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的说法,已经被受害主席郑重的声明所否定,老师在此说了自我矛盾的谎言。
一群专业人士,严厉的警告。老师的405字,包庇,窝藏罪犯,恐吓证人,矛盾。
一位老师和一群专业人士,同样的405字,南辕北辙的解读和说法。
我不是老师,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是一个人。一个人说出身为一个人的看法。
我这个人认为,人会不认同人的某些行为,人会劝人自首,人会叫人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人不会在人打电话给人之后,就第一时间的如实通知警方来逮捕人。
我这个人认为,只要人没有被公告通缉,人在接了电话后没有理由要在第一时间如实通知警方或带人前往自首。
我这个人认为,在这一点,老师说了人该说的话。在这一点,老师表现了对人的关怀之情。
我这个人认为,称一位自己的学生为孩子,认为人是一时冲动,促请社会大众给人一个喘息的空间,声称人现在安全的跟父母在一起等等言论,与舆论压力是明显的两回事。
我这个人认为,所谓的舆论压力是一种主观判断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联想来拒绝任何人的言论自由。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妄想来罗织对任何人的罪名。
我这个人认为,老师的道歉说和承担责任说已经确认了加害者和受害者的位置。受害者确实是受害者,加害者当然还是加害者。受害者对自己的位置不必再有过多的不安。
我这个人认为,在这一点,老师也是说了人该说的话。在这一点,老师表现了对人的关切之义。
我这个人认为,当有三个人证实老师确实曾当面向受害者表达,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时,所谓的自我矛盾指控,已经不存在。
我这个人认为,不管受害者是有意,无意,听不到,听不懂,糊涂了,还是忘记了,当有三个人明确指出受害者对老师的所言有误,这一群专业人士有义务敦促,或严厉警告受害者出来对孙春美老师道歉。
我这个人认为,老师写下了人应该写下的405字。我认为,老师始终说了人该说的话。
如果有人因此被一群专业人士严厉警告,被一群专业人士恫吓控告,而我们就这样默许它发生,这将意味著,从此,我们,放弃,拒绝说,人该说的话。
所以,我支持孙春美老师,我必须如此,我没有选择,因为,我是一个人。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理-她完全不赞同暴力的行为;她希望该同学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给社会大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情-她会以最大的关怀来陪伴该同学一起面对他将面对的后果。
在这405字,孙春美老师有义-她曾尝试透过各种管道联络受害主席,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她恳求社会大众给该同学一个喘息的空间。
405字,有理,有情,有义。孙春美让我们知道,她是一位老师。
数天后。有一群专业人士对这405字有意见。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和该同学通电话后,没有第一时间如实通知警方或带嫌犯前往自首,就有包庇嫌犯的嫌疑。除了触犯刑事法典第212条文(窝藏罪犯)之余,还要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及阻差办公。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公开称该同学为孩子,指他是一时冲动,促请社会大众给他一个喘息的空间,声称他现在安全的跟父母在一起等等言论,将对被打的受害者造成舆论压力,并已触犯1947年劫持与刊事恐吓证人法令第5条文。
这一群专业人士认为,老师曾尝试透过各种管道联络受害主席,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的说法,已经被受害主席郑重的声明所否定,老师在此说了自我矛盾的谎言。
一群专业人士,严厉的警告。老师的405字,包庇,窝藏罪犯,恐吓证人,矛盾。
一位老师和一群专业人士,同样的405字,南辕北辙的解读和说法。
我不是老师,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是一个人。一个人说出身为一个人的看法。
我这个人认为,人会不认同人的某些行为,人会劝人自首,人会叫人面对自己行为的后果,但,人不会在人打电话给人之后,就第一时间的如实通知警方来逮捕人。
我这个人认为,只要人没有被公告通缉,人在接了电话后没有理由要在第一时间如实通知警方或带人前往自首。
我这个人认为,在这一点,老师说了人该说的话。在这一点,老师表现了对人的关怀之情。
我这个人认为,称一位自己的学生为孩子,认为人是一时冲动,促请社会大众给人一个喘息的空间,声称人现在安全的跟父母在一起等等言论,与舆论压力是明显的两回事。
我这个人认为,所谓的舆论压力是一种主观判断的问题。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联想来拒绝任何人的言论自由。没有人可以接受,以过度的妄想来罗织对任何人的罪名。
我这个人认为,老师的道歉说和承担责任说已经确认了加害者和受害者的位置。受害者确实是受害者,加害者当然还是加害者。受害者对自己的位置不必再有过多的不安。
我这个人认为,在这一点,老师也是说了人该说的话。在这一点,老师表现了对人的关切之义。
我这个人认为,当有三个人证实老师确实曾当面向受害者表达,希望能带同该同学当面向受害主席表达最深的歉意时,所谓的自我矛盾指控,已经不存在。
我这个人认为,不管受害者是有意,无意,听不到,听不懂,糊涂了,还是忘记了,当有三个人明确指出受害者对老师的所言有误,这一群专业人士有义务敦促,或严厉警告受害者出来对孙春美老师道歉。
我这个人认为,老师写下了人应该写下的405字。我认为,老师始终说了人该说的话。
如果有人因此被一群专业人士严厉警告,被一群专业人士恫吓控告,而我们就这样默许它发生,这将意味著,从此,我们,放弃,拒绝说,人该说的话。
所以,我支持孙春美老师,我必须如此,我没有选择,因为,我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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