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法律属正确之举
宋家豪刊载: Jan 16, 2009 1:28 PM | 更新: Jan 16, 2009 1:48 PM
每回有人为文攻击,挺叶组织就会不断的回文反击对方。这种手段之高明,常让不明就里者误以为当权者的支持者众。
这一次,律师团扮黑脸,他们“大义凛然”的拿着孙春美的《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大作文章,指孙春美犯法,也许是因为他们担心这番言词无法达致“反恐吓”的目的,以致孙春美继续抒发心声,惹来更多异议,于是,他们就加强说明孙春美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的坐牢刑罚等。
如果大家记忆力未减弱,那应当还记得留台生叶志峰早些日子写了一封信给尚未就任的潘永忠,吁请他重新考虑是否在新院风波未解决前匆促上任后,被董总发信人大作文章指为“婉转而含蓄的恐吓信”一事,这两件事情的操弄手法根本就如出一辙。
不过,大家不要会错意,以为这群律师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警告孙春美“谨慎发言”,其实,他们更大的目的是解释,而他们所举的其中一项因素为“任何人干下刑事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他们所给其它的原因,请拜读《董总律师团指孙春美涉嫌犯下两宗罪》的新闻)
当然,我也非常认同这项因素,不过,我认为更精准的诠释应是“任何人干下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希望这群律师能尽快针对董总未按照章程及程序聘雇潘永忠为院长一事申请庭令,需知,董总此举已为学生立下一个坏榜样,即只要懂得如何操弄华社的心态(如知道华社不会申请庭令导致新院卷入官非甚至停办),就可以为所欲为,不会被人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断送华教和新院前途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任人为所欲为,并把公器当私器用。至于申请庭令,虽很可能对新院造成至大影响,但那很可能是阵痛,过后诞生的新生命才是有希望的生命体,而非被挟持的傀儡。(需知,力保老朽的新院及董总,将会促成更大及不可预知的灾难,至少申请庭令的灾难程序,我们都预知得到,但我们也深信,只要热心华教的份子仍在,华教可以重来,新院也可以重建。)
同时,我也促请这群律师发挥专业精神,主动审查董总聘雇潘永忠的程序是否合法,并替公众释疑。
这一次,律师团扮黑脸,他们“大义凛然”的拿着孙春美的《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大作文章,指孙春美犯法,也许是因为他们担心这番言词无法达致“反恐吓”的目的,以致孙春美继续抒发心声,惹来更多异议,于是,他们就加强说明孙春美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的坐牢刑罚等。
如果大家记忆力未减弱,那应当还记得留台生叶志峰早些日子写了一封信给尚未就任的潘永忠,吁请他重新考虑是否在新院风波未解决前匆促上任后,被董总发信人大作文章指为“婉转而含蓄的恐吓信”一事,这两件事情的操弄手法根本就如出一辙。
不过,大家不要会错意,以为这群律师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警告孙春美“谨慎发言”,其实,他们更大的目的是解释,而他们所举的其中一项因素为“任何人干下刑事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他们所给其它的原因,请拜读《董总律师团指孙春美涉嫌犯下两宗罪》的新闻)
当然,我也非常认同这项因素,不过,我认为更精准的诠释应是“任何人干下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希望这群律师能尽快针对董总未按照章程及程序聘雇潘永忠为院长一事申请庭令,需知,董总此举已为学生立下一个坏榜样,即只要懂得如何操弄华社的心态(如知道华社不会申请庭令导致新院卷入官非甚至停办),就可以为所欲为,不会被人采取法律行动对付。
断送华教和新院前途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任人为所欲为,并把公器当私器用。至于申请庭令,虽很可能对新院造成至大影响,但那很可能是阵痛,过后诞生的新生命才是有希望的生命体,而非被挟持的傀儡。(需知,力保老朽的新院及董总,将会促成更大及不可预知的灾难,至少申请庭令的灾难程序,我们都预知得到,但我们也深信,只要热心华教的份子仍在,华教可以重来,新院也可以重建。)
同时,我也促请这群律师发挥专业精神,主动审查董总聘雇潘永忠的程序是否合法,并替公众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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