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党不曾解释刑事法”
卡巴星反驳哈迪言论不实
刊载: Jan 10, 2009 2:57 PM | 更新: Jan 10, 2009 2:59 PM
回教刑事法课题在民联之间掀起争议不断,行动党主席卡巴星今日反驳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的言论不正确,并否认回教党曾向行动党针对回教刑事法的课题做出任何解释。他重申,行动党对于回教刑事法的课题,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反对的立场。
卡巴星日前要求回教党解释有关回教刑事法,结果哈迪阿旺昨日做出回应,回教党不会再向卡巴星解释,因为后者已经明白这项课题了。他说,回教党曾向民联众领袖,包括行动党领袖们,解释如何落实回教刑事法。
回教法违反联邦宪法
不过,卡巴星今日却发表文告,反驳哈迪阿旺的言论并不属实。
针对哈迪阿旺声称,非穆斯林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回教法的审讯,也是资深律师的卡巴星驳斥,这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第3(1)条文所规定非穆斯林必须在世俗法下接受审讯。
至于马华总会长翁诗杰要求行动党阐明该党对回教法的立场,卡巴星表示,这根本不是一项课题,因为该党一直以来都反对落实回教法。
相反地卡巴星批认为,马华应该对回教党的回教法课题表明立场,因为在回教党於1969年加入国阵时,马华曾经与回教党有过紧密的合作。
因此,他呼吁瓜登华裔选民不要受到马华的愚弄,况且马华在308大选已经彻彻底底遭到华裔选民的唾弃,该党再也没有资格与权利号称代表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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