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在当官前骂人骂得威水之极,骂马华民政骂得最多的是“当家不当权”、“向巫统屈服”等等,讽刺马华民政作为执政党,却没有执政党的实权,以至屈服于巫统淫威之下。行动党骂得大义凛然,骂得义正词严,人民听起来,仿佛如果行动党上台,就一定是当家又当权,而且是更当家更当权。

308大选后,行动党在槟城拥有19州议席,比起公正党9席及回教党1席,行动党无异于一党独大。行动党那么大的优势,林冠英稳稳当当坐正槟州首长,够资格够条件当家又当权了吧?

但是,在去年,当槟城的公正党副首长法鲁斯因服务表现屡屡被党内外批评,而数次出现要求撤换他的声音时,林冠英却说交由公正党和安华决定法鲁斯的去留。林冠英的理由是“第一副首长职位是由公正党决定”、“是公正党的权限”,因此他“不能发表任何评论”,也“无权过问公正党是否撤换第一副首长的决定”。(参看 《当今大马》

槟州副首长不是槟州政府的职位吗,怎么变成是“公正党的权限”?为什么林冠英作为槟州首长,对于调动属下官职的事却要问过安华、要由安华决定?现在到底是林冠英还是安华才是槟城首长?如果法鲁斯表现的确不好,甚至有一天涉及贪污滥权,但安华却说不需要撤换,那林冠英会不会撤换?如果会,那现在就没有不能换的理由;如果不会,那不是等于姑息养奸?

换成以前的民政州政府,如果许子根也面对一个表现不佳的副首长,却说不能过问不能决定副首长的去留,因为副首长是巫统的权限,行动党会把民政痛骂得如何狗血淋头?“当家不当权”、“向巫统屈服”、“奴颜卑膝”这些字眼,大概统统都会出来了吧?

再说,以前民政党特别设立一个副首长职位给巫统,也被行动党批评为“向巫统屈服”,还声称一旦执政槟州后,将废除副首长职位。如今,在槟城当家又当权的行动党,不但没有废除副首长职位,还一次过设立两个副首长,一个给公正党,一个给自己人,这是什么道理?

这是做人太DAP的典型道理。

还有在霹雳,拥有18州议席的行动党,比起公正党的7席和回教党的6席,也非常具有主导优势;霹雳行动党双雄倪可汉倪可敏昆仲齐齐担任行政议员,几乎每次开记者都看到俩堂兄弟左右夹住大臣尼查,如此架势,行动党在霹雳也应该很当家很当权的吧?

可是,当霹雳传出行动党国会议员古拉将受委为怡保副市长的传言,而古拉也毫不掩饰的说他准备接受受委时,掌管州教育、房屋及地方政府与公共交通事务的行政议员倪可敏声称,民联3党原则上同意委任古拉出任怡保副市长职;他还补充说,虽然他负责地方政府事务部门,可是委任怡保副市长一职的事,不是由他一人作主,而是要经过民联3党讨论及通过。(参看 《星洲日报》

怡保副市长这样一个芝麻绿豆的地方九品小官,掌管州地方政府部的倪可敏不能作主,大臣不能作主,而竟然要“经过民联3党讨论及通过”?掌管州地方政府部的倪可敏连委任区区一个副市长都不能作主,那他可以作主的事务不是很小也很少?尤有进者,何谓“经过民联3党讨论及通过”?是不是需要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公正党顾问安华和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异口同声齐齐点头答应,古拉才能担任怡保副市长?

换成是马华或民政党的话,如果他们的党魁要推荐部长、州行政议员人选,或者要委任地方议员如市长时,也说不能作主,而是要经过国阵14个成员党的讨论及通过,会不会很荒谬?会不会被行动党大义凛然、义正词严的骂到无地自容?

林冠英作为槟州首长,能不能调动本身属下的副首长要问过安华;倪可敏掌管霹雳地方政府部,委任鼻屎那么小粒的副市长职位也要得到民联3党允许。这就是行动党所谓的当家又当权吗?

回首往事,行动党只能懊悔只能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