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立场暧昧不公正
雪隆董联会刊载: Jan 5, 2009 6:21 PM | 更新: Jan 5, 2009 6:23 PM
雪隆华校董联会针对隆雪华堂有关新院风波的7点声明,发表文告回应如下:
1.对于隆雪华堂一方面表示珍惜与董教总的盟友关系,尊重董教总对华教的领导,主张以内部矛盾的精神处理,另一方面仍然企图干涉董教总对新纪元的正常管理与运作,雪隆华校董联会觉得其立场暧昧,并不鲜明,看法独立但不公正。
2.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一再坚持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博士应辞去新纪元学院理事会主席职,就是企图横加干涉董教总事务的明证。
董教总教育中心不止一次声明,新纪元理事会主席的职位是根据新纪元学院管理章程规定,由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部委任,两者结构一致,不违职务制衡原则,更无所谓利益冲突,黄会长应细读有关章程,没有调查研究,就不该随意发言。
3.董教总教育中心曾多次严正声明,有关处理新纪元事件的任何决定,都是依据学院管理规章,并且是通过董事部会议讨论后的集体决定,不是叶主席的个人决定,所谓“谁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谁就应自行请辞”,黄汉良最好先说明什么是华教发展大原则,谁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也许黄汉良的文告只是在制造混乱。
4.隆雪华堂既已同意续聘柯院长的问题已不存在,仍在声明的第2点表示支持沈老维持现状,以和为贵来处理院长的问题,可见其立场实是互相矛盾,语无伦次,滥用言论自由。
5.我们赞同华社争端不应动辄诉讼法庭,对隆雪华堂劝请柯博士等人不要申请庭令打击新院发展表示欣慰。
我们也希望隆雪华堂劝请柯博士等人不要再到处去发表破坏新院,抹黑董教总的言论;黄汉良应该认清柯博士等人所发动的“董教总烈火莫熄运动”,才是诬蔑、抹黑,才是费时费钱内耗、分裂华教大团结的破坏性行为。他才是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13州董联会的特大对他作了批判。隆雪华堂若对柯嘉逊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加阻止,就不能自称立场鲜明、看法独立,再多的辩论也是狡辩,于事无补。
6.华教事业是华社共同维护的宝贵资产,我们欢迎华总及隆雪华堂作为华社领导关心华教的发展,不过任何行动都应配合董教总的立场,采取一致的决策进行争取或处理,以避免意见分歧导致华社出现分裂危机。当前华教重大课题如小学英化数理等亟需大家团结应付,我们谨此呼吁大家以大局为重,看清真相,让新纪元风波早日平息,并在新院长潘永忠教授的掌校下持续发展,让华教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更上层楼。
1.对于隆雪华堂一方面表示珍惜与董教总的盟友关系,尊重董教总对华教的领导,主张以内部矛盾的精神处理,另一方面仍然企图干涉董教总对新纪元的正常管理与运作,雪隆华校董联会觉得其立场暧昧,并不鲜明,看法独立但不公正。
2.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一再坚持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博士应辞去新纪元学院理事会主席职,就是企图横加干涉董教总事务的明证。
董教总教育中心不止一次声明,新纪元理事会主席的职位是根据新纪元学院管理章程规定,由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部委任,两者结构一致,不违职务制衡原则,更无所谓利益冲突,黄会长应细读有关章程,没有调查研究,就不该随意发言。
3.董教总教育中心曾多次严正声明,有关处理新纪元事件的任何决定,都是依据学院管理规章,并且是通过董事部会议讨论后的集体决定,不是叶主席的个人决定,所谓“谁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谁就应自行请辞”,黄汉良最好先说明什么是华教发展大原则,谁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也许黄汉良的文告只是在制造混乱。
4.隆雪华堂既已同意续聘柯院长的问题已不存在,仍在声明的第2点表示支持沈老维持现状,以和为贵来处理院长的问题,可见其立场实是互相矛盾,语无伦次,滥用言论自由。
5.我们赞同华社争端不应动辄诉讼法庭,对隆雪华堂劝请柯博士等人不要申请庭令打击新院发展表示欣慰。
我们也希望隆雪华堂劝请柯博士等人不要再到处去发表破坏新院,抹黑董教总的言论;黄汉良应该认清柯博士等人所发动的“董教总烈火莫熄运动”,才是诬蔑、抹黑,才是费时费钱内耗、分裂华教大团结的破坏性行为。他才是不适合华教发展大原则,13州董联会的特大对他作了批判。隆雪华堂若对柯嘉逊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加阻止,就不能自称立场鲜明、看法独立,再多的辩论也是狡辩,于事无补。
6.华教事业是华社共同维护的宝贵资产,我们欢迎华总及隆雪华堂作为华社领导关心华教的发展,不过任何行动都应配合董教总的立场,采取一致的决策进行争取或处理,以避免意见分歧导致华社出现分裂危机。当前华教重大课题如小学英化数理等亟需大家团结应付,我们谨此呼吁大家以大局为重,看清真相,让新纪元风波早日平息,并在新院长潘永忠教授的掌校下持续发展,让华教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更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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