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升旗山区部秘书翁敦强无法苟同公正党欲恢复国家元首立法权的建议,并要求朝野政党谨慎地探讨该课题,以免冒犯君主。

他是於周三发表文告时,表达上述的立场。

翁敦强指出,现有的立法机制,已经给予最高元首足够的考量及权利,避免国会通过违法人权精神的法案。

根据现有的联邦宪法,最高元首有权拒绝御准国会所通过的草案,并重新把该草案交回国会,进行第二轮次的辩论。

在经过第二轮次的辩论后,如果国会还是通过该草案,若最高元首还是不御准,该草案将会在30天后自动生效成为法案。

因此翁敦强认为,现今并没有恢复国家元首立法权的必要。

他重申,依据联邦宪法及民主法则,国会上下议院是我国最高的立法机构。如果任何人欲恢复国家元首立法权,将会引起民选国会和国家元首之间的冲突。

“重要的是,在废除国家元首立法权后的24年,任何在位的最高元首,都未曾拒绝御准国会所通过的草案,包括当年撤销马来统治者免控权的修宪议案。”

就此,翁敦强质疑公正党的动议,认为此项动议纯属政治炒作以捞取选票,高於基于人民利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