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柔森甲三州董联会要求董总于本月30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讨论柯嘉逊的续聘问题后,就有人要求陈大锦“引疚”辞职。其实陈先生无过,何须辞职?以下针对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于10月28日在当今大马发表的文章予以反驳。

一、陈先生真的是在未获授权下签署柔森甲三州董联会的特大联名函吗?不是的!事件发生时柔州董联会主席黄循积先生出国公干,陈先生经过多次尝试,无法联系上黄先生,身为署理主席,在这种情况下是柔州董联会的最高决策人,对这件举足轻重又迫切的大事,如果不马上处理,才是失职。据我所知,陈先生在签署联名函前,与柔州董联会的许多理事讨论过此事,他这么做肯定有把握获得多数理事的支持。10月26日于永平独中举行的柔州董联会联席会议通过的议决案,证实了这一点。

二、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说“在位者必须更负责任、更有纪律和更专业的做好本分。”说得太好了!新院风波演进到今天这个地步,证实了在位者对华社的重托责任不足、纪律欠缺,更不够专业,以强悍的手法一意孤行,把事情逼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这就好像受人民所托的执政党,以强硬的政策,把国家治理得人心惶惶,人民当然有权通过一切管道监督他们,约束他们。毕竟人民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

三、柔森甲三州董联会是否有必要联署召开董总特大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关键是三州董联会用的是合法的管道。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可以反对,无权制止。

四、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说“董教总或新纪元学院的内部事务,什么时候轮到华总来提意见。”新院是广大华社的事业,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只是受华社所托管理新院,只要是关心华教的人士,本着对华教的关怀,都有说话、提意见的权力。如果说广大华社必须噤声,自诩为“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的一小群人也就没有说话的权力。新院风波演进至今,已经让许多华教同仁深切的觉得不再是内部问题那么简单了,而是整个华教大方向的问题。霹雳州捍卫董教总行动委员会可以提出相反的意见,但无权制止别人发言,也请不要再抹黑。

大锦学长以“时穷节乃见”自勉,我们以学长的浩然正气为荣。改革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