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选领袖官职命运近期内分晓
翁诗杰对总秘书人选三缄其口
黄凌风刊载: Oct 19, 2008 10:17 AM | 更新: Oct 19, 2008 10:45 AM
马华新任总会长翁诗杰表示,他将在近期内召开新一届中委会会议,以决定落选领袖官职的人事安排。
在刚落幕的马华党选中,共有一名部长与2名副部长落选,包括前总秘书兼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黄家泉、内政部副部长曹智雄,以及团结、文化、艺术及文物部副部长邓文村。
黄家泉党官职安排备受瞩目
由于竞选署理主席失败的黄家泉,是否会再次受委为总秘书令人瞩目,因此当记者今追问翁诗杰是否会委任新的总秘书时,但是翁诗杰却表示目前并非做出宣布的时刻。
翁诗杰是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副总会长廖中莱、黄燕燕及最高票中委李伟杰,在党选后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
尽管受到多番追问,但是翁诗杰却不愿表明是否会委任新的总秘书,也拒绝透露心目中是否拥有理想的人选。
“(有没有理想人选?)这个没有必要啦,现在还没有做宣布,不会在今天宣布,时机成熟了就会宣布。”
“人事布局将会在同一个时候(中委会会议)进行,我们不会说,今天说一点,明天说另外一项。”
否认检讨内安令遭首相否决
询及马华大会提案要求检讨内安法令,但是却遭首相否决时,翁诗杰否认首相已经否决有关要求,并表示将会依循国阵最高理事会的管道,提出这项课题。
“首相是真的否决吗?还是你们问他,在这个时候你会做吗?根据我所了解,他当时的回答跟您所说的,颇有出入。”
“马华作为国阵的成员党之一,当然必须要在国阵最高理事会里面,根据程序提出。”
他表示,任何过时与不能与时俱进的法令,都应该认真去检讨。
“这是我们4位部长的共识,我们也在内阁执行任务的时候,认为自己责无旁贷必须在这个议题上有所发挥。”
争取副首相仅属一代表看法
针对有代表在大会上要求马华争取出任副首相的看法,翁诗杰严肃的表示,这仅仅是一名中央代表所提出的意见。
“任何中央代表可以提出本身的看法,但是最终必须交由领导层集体作出决定。”
询及昨日马青大会有代表建议以内安法令逮捕巫青团副团长凯里,翁诗杰以本身没有在场为由,要求有关记者去询问相关领袖。
以下是马华大会所通过的提案:
1)党务
1.1)向卸任的总会长黄家定、署理总会长陈广才及中委们所作出的无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1.2)全力支持马华的转型努力,并呼吁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发挥爱党忠党的团队精神,秉持“民主、民权、民生、民愿”的核心价值,朝“全民共治,各族分享”的大方向重新出发。
2)政治
2.1)呼吁政府以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作为基础,并敦促各造停止玩弄政治闹剧,马上回到政治正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塑造一个公平、民主、自由的马来西亚。
3)政府事务
3.1)敦促政府修改1997年反贪污法令,把反贪污局改组为反贪污委员会,同时成立国会防止贪污委员会,确保反贪污委员会独立运作及拥有检控权,展现政府打击贪腐的决心。
3.2)促请政府检讨内安法令,并设立一套完善的制衡机制,监督内安法令的运用,以确保内安法令只用于恐怖分子或涉及颠覆活动的人士。
3.3)呼吁政府加速司法改革步伐,成立独立的司法委员会,由德高望重,记录良好的司法界人士组成,重建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3.4)呼吁政府以更坚决的态度和行动,严惩滥权失责的官员,并奖励表现优越的公务员,加强行政效率。
4)经济
4.1)敦促政府立刻针对我国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如工业协调法令、外资投资委员会指南等进行检讨,自由化所有经济领域,刺激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的全球竞争力及国民收入,以应对最近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4.2)促请政府恢复低息的微型贷款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的经济独立能力。
4.3)基于良好施政的原则,大会促请政府改善目前实行的准证批准、津贴和价格控制机制,以防止相关单位滥权现象,并确保有关资源能有效地协助低收入群体。
4.4)敦促政府多元化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并逐年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提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同时提升我国的经济竞争力。
4.5)吁请政府落实最低薪金制,尤其是一些特定领域如农业、商业、服务业等,提升人民的收入,以免低收入者的权益受到侵蚀。政府应该成立薪金理事会,落实与监督最低薪金的相关政策。
5)教育
5.1)吁请政府依据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小学,包括制度化增建华小,同时废除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之间的不平等待遇。
5.2)重申我党坚持教育部恢复小学的母语教数理政策,并以其他更恰当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平。
5.3)呼吁政府以更开明、多元的立场办学,国立大学校长(Vice-Chancellor)一职不应只由土著垄断,而应委任更多具有学术声望与研究经验的非土著人选,出任国立大学校长,为大学领导层注入更多元的价值,全面提升国立大学的学术研究和管理水平。
6)宗教
6.1)全力捍卫联邦宪法赋予马来西亚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大会坚持回教法不能用于非回教徒身上。当夫妇其中一方改信回教后,其离婚手续、财产分配、孩子 的抚养权及宗教信仰,都必须以民事婚姻法及宪法为依归,由民事法庭审判解决。若民事法庭与回教法庭权限出现冲突或矛盾时,相关案件应当以民事法庭作为最后 的仲裁单位。
6.2)吁请各州政府认真执行由“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批准的“非回教膜拜场所建设指南”,以确保各宗教能在没有阻力之下,能够公平自由地发展。
7)社会
7.1)敦促政府必须尽快成立“警方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并以具体步骤提升警力,促进警民关系,全面打击罪案,避免治安问题持续恶化。
7.2)呼吁政府清楚拟定长远的外劳政策,在不损国民就业机会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条件下,采取有效方案处理外劳居留管制,减少社会负面问题。
7.3)吁请政府重视沙巴及砂拉越两州人民的需求,包括提供足够的基本设施及水电供应,全面提升他们的福利与经济能力。
7.4)促请政府解决外国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我国公民权而引起的多项社会问题;并通过制度化的永久居民申请程序,尽快批准那些符合资格的外国人。
7.5)吁请政府为残障人士、单亲家庭、原住民及贫穷人士拟定更多的福利政策,提供各种援助,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训练及就业机会,协助他们自力更生,改善生活水平。
在刚落幕的马华党选中,共有一名部长与2名副部长落选,包括前总秘书兼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黄家泉、内政部副部长曹智雄,以及团结、文化、艺术及文物部副部长邓文村。
黄家泉党官职安排备受瞩目
由于竞选署理主席失败的黄家泉,是否会再次受委为总秘书令人瞩目,因此当记者今追问翁诗杰是否会委任新的总秘书时,但是翁诗杰却表示目前并非做出宣布的时刻。
翁诗杰是与署理总会长蔡细历、副总会长廖中莱、黄燕燕及最高票中委李伟杰,在党选后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
尽管受到多番追问,但是翁诗杰却不愿表明是否会委任新的总秘书,也拒绝透露心目中是否拥有理想的人选。
“(有没有理想人选?)这个没有必要啦,现在还没有做宣布,不会在今天宣布,时机成熟了就会宣布。”
“人事布局将会在同一个时候(中委会会议)进行,我们不会说,今天说一点,明天说另外一项。”
否认检讨内安令遭首相否决
询及马华大会提案要求检讨内安法令,但是却遭首相否决时,翁诗杰否认首相已经否决有关要求,并表示将会依循国阵最高理事会的管道,提出这项课题。
“首相是真的否决吗?还是你们问他,在这个时候你会做吗?根据我所了解,他当时的回答跟您所说的,颇有出入。”
“马华作为国阵的成员党之一,当然必须要在国阵最高理事会里面,根据程序提出。”
他表示,任何过时与不能与时俱进的法令,都应该认真去检讨。
“这是我们4位部长的共识,我们也在内阁执行任务的时候,认为自己责无旁贷必须在这个议题上有所发挥。”
争取副首相仅属一代表看法
针对有代表在大会上要求马华争取出任副首相的看法,翁诗杰严肃的表示,这仅仅是一名中央代表所提出的意见。
“任何中央代表可以提出本身的看法,但是最终必须交由领导层集体作出决定。”
询及昨日马青大会有代表建议以内安法令逮捕巫青团副团长凯里,翁诗杰以本身没有在场为由,要求有关记者去询问相关领袖。
以下是马华大会所通过的提案:
1)党务
1.1)向卸任的总会长黄家定、署理总会长陈广才及中委们所作出的无私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1.2)全力支持马华的转型努力,并呼吁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发挥爱党忠党的团队精神,秉持“民主、民权、民生、民愿”的核心价值,朝“全民共治,各族分享”的大方向重新出发。
2)政治
2.1)呼吁政府以联邦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作为基础,并敦促各造停止玩弄政治闹剧,马上回到政治正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塑造一个公平、民主、自由的马来西亚。
3)政府事务
3.1)敦促政府修改1997年反贪污法令,把反贪污局改组为反贪污委员会,同时成立国会防止贪污委员会,确保反贪污委员会独立运作及拥有检控权,展现政府打击贪腐的决心。
3.2)促请政府检讨内安法令,并设立一套完善的制衡机制,监督内安法令的运用,以确保内安法令只用于恐怖分子或涉及颠覆活动的人士。
3.3)呼吁政府加速司法改革步伐,成立独立的司法委员会,由德高望重,记录良好的司法界人士组成,重建人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3.4)呼吁政府以更坚决的态度和行动,严惩滥权失责的官员,并奖励表现优越的公务员,加强行政效率。
4)经济
4.1)敦促政府立刻针对我国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如工业协调法令、外资投资委员会指南等进行检讨,自由化所有经济领域,刺激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的全球竞争力及国民收入,以应对最近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4.2)促请政府恢复低息的微型贷款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的经济独立能力。
4.3)基于良好施政的原则,大会促请政府改善目前实行的准证批准、津贴和价格控制机制,以防止相关单位滥权现象,并确保有关资源能有效地协助低收入群体。
4.4)敦促政府多元化我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并逐年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提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同时提升我国的经济竞争力。
4.5)吁请政府落实最低薪金制,尤其是一些特定领域如农业、商业、服务业等,提升人民的收入,以免低收入者的权益受到侵蚀。政府应该成立薪金理事会,落实与监督最低薪金的相关政策。
5)教育
5.1)吁请政府依据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小学,包括制度化增建华小,同时废除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之间的不平等待遇。
5.2)重申我党坚持教育部恢复小学的母语教数理政策,并以其他更恰当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平。
5.3)呼吁政府以更开明、多元的立场办学,国立大学校长(Vice-Chancellor)一职不应只由土著垄断,而应委任更多具有学术声望与研究经验的非土著人选,出任国立大学校长,为大学领导层注入更多元的价值,全面提升国立大学的学术研究和管理水平。
6)宗教
6.1)全力捍卫联邦宪法赋予马来西亚国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大会坚持回教法不能用于非回教徒身上。当夫妇其中一方改信回教后,其离婚手续、财产分配、孩子 的抚养权及宗教信仰,都必须以民事婚姻法及宪法为依归,由民事法庭审判解决。若民事法庭与回教法庭权限出现冲突或矛盾时,相关案件应当以民事法庭作为最后 的仲裁单位。
6.2)吁请各州政府认真执行由“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批准的“非回教膜拜场所建设指南”,以确保各宗教能在没有阻力之下,能够公平自由地发展。
7)社会
7.1)敦促政府必须尽快成立“警方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并以具体步骤提升警力,促进警民关系,全面打击罪案,避免治安问题持续恶化。
7.2)呼吁政府清楚拟定长远的外劳政策,在不损国民就业机会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的条件下,采取有效方案处理外劳居留管制,减少社会负面问题。
7.3)吁请政府重视沙巴及砂拉越两州人民的需求,包括提供足够的基本设施及水电供应,全面提升他们的福利与经济能力。
7.4)促请政府解决外国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我国公民权而引起的多项社会问题;并通过制度化的永久居民申请程序,尽快批准那些符合资格的外国人。
7.5)吁请政府为残障人士、单亲家庭、原住民及贫穷人士拟定更多的福利政策,提供各种援助,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训练及就业机会,协助他们自力更生,改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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