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联控股派发45%股息引发疑问
福联控股捍委会刊载: Jun 17, 2008 9:20 AM | 更新: Jun 17, 2008 12:21 PM
全国8,000多个股东在近期内都“大吃一惊”因为收到福联控股寄来的巨额45%股息。作为股东的我们除了短暂的高兴外,我们想向福联控股董事部提出以下疑问:
1)为何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即火速的发放前所未有的股息?
2)45%股息的钱,相等于RM1,215万明显就是从售卖安邦路地段所得并非企业营运所得利润,在售地官司仍未开审并未结案之时就迫不急待的以分发股息之名将颇大的钱财发放是否妥当?
3)此一行动可轻易被解读为某些人士赚取暴利后套现!因为在这两年内许多小股东在不知情下以廉价售卖手中的股票。我们想知道福联控股董事们及福联会前任及现任理事总共收购了多少福联控股股票?
4)在本案的主要官司,其诉状包括(a)售地无效(b)董事疏于职守没有维护公司最大利益。假设福联控股败诉必须将RM2,502万退还FIAMMA LAND,个别董事更须承担起赔偿公司的责任。所以此时发放巨额股息,用意何在?
5)土地转让的正当性仍存质疑?案件在23/07/08 才要开审,为何现在就要急着完成这30年来都办不成的任务?
6)身为董事主席的郑福成及执行董事的郑江水为何起诉福联控股禁止593位股东召开特大,在上诉庭败诉后仍要上诉到联邦法院?
7)如果以目前的市价,约每方尺RM1,000,此地段将值RM6,420万,比2,502万多出RM3,918万,试问是否更好?
8)去年股东大会议决重新招标为何没有落实,反而变本加厉将所有权转让?
9)去年股东大会上协议三个月内退位的董事郑江水,叶清良及总经理曾荣盛,为何仍在位?
我们吁请全马股东踊跃出席本月27日上午10点假富都福联会会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向董事部提出以上问题。
1)为何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即火速的发放前所未有的股息?
2)45%股息的钱,相等于RM1,215万明显就是从售卖安邦路地段所得并非企业营运所得利润,在售地官司仍未开审并未结案之时就迫不急待的以分发股息之名将颇大的钱财发放是否妥当?
3)此一行动可轻易被解读为某些人士赚取暴利后套现!因为在这两年内许多小股东在不知情下以廉价售卖手中的股票。我们想知道福联控股董事们及福联会前任及现任理事总共收购了多少福联控股股票?
4)在本案的主要官司,其诉状包括(a)售地无效(b)董事疏于职守没有维护公司最大利益。假设福联控股败诉必须将RM2,502万退还FIAMMA LAND,个别董事更须承担起赔偿公司的责任。所以此时发放巨额股息,用意何在?
5)土地转让的正当性仍存质疑?案件在23/07/08 才要开审,为何现在就要急着完成这30年来都办不成的任务?
6)身为董事主席的郑福成及执行董事的郑江水为何起诉福联控股禁止593位股东召开特大,在上诉庭败诉后仍要上诉到联邦法院?
7)如果以目前的市价,约每方尺RM1,000,此地段将值RM6,420万,比2,502万多出RM3,918万,试问是否更好?
8)去年股东大会议决重新招标为何没有落实,反而变本加厉将所有权转让?
9)去年股东大会上协议三个月内退位的董事郑江水,叶清良及总经理曾荣盛,为何仍在位?
我们吁请全马股东踊跃出席本月27日上午10点假富都福联会会所召开的股东大会,向董事部提出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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