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华文幼师培训班
留华同学会刊载: Jun 2, 2008 10:40 AM | 更新: Jun 2, 2008 10:41 AM
第五期华文幼师培训班开始接受申请,有意者受促于6月18日前提出申请。
是项培训班是由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委托,留华同学会筹组。学习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参加的学员们只需承担国际旅费、伙食费、和保险费等费用;而在广东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及学费则由国务院侨办和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承担。
留华同学会吁请凡有意从事华教事业,年龄介于18至30岁者的青年尽速报名参加,鉴于名额有限,留华同学会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报名者需缴交手续费马币100元及保证金马币500元,保证金将在学员成功被录取后,前往中国就读时退还。
有意了解该奖学金的申请者,请上留华网站的活动预告下载表格,填写后打印即可,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明、体验证明、服务协议公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与派出机构或资助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承诺毕业后返回大马从事至少5年的华文教育工作。
有关详情请查阅留华网站或致电留华同学会秘书处03-91711196洽询。
是项培训班是由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委托,留华同学会筹组。学习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参加的学员们只需承担国际旅费、伙食费、和保险费等费用;而在广东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及学费则由国务院侨办和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承担。
留华同学会吁请凡有意从事华教事业,年龄介于18至30岁者的青年尽速报名参加,鉴于名额有限,留华同学会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报名者需缴交手续费马币100元及保证金马币500元,保证金将在学员成功被录取后,前往中国就读时退还。
有意了解该奖学金的申请者,请上留华网站的活动预告下载表格,填写后打印即可,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明、体验证明、服务协议公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与派出机构或资助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承诺毕业后返回大马从事至少5年的华文教育工作。
有关详情请查阅留华网站或致电留华同学会秘书处03-91711196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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