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今大马》记者赛嘉玛致敬
周泽南刊载: Jan 29, 2008 7:36 PM | 更新: Jan 29, 2008 7:40 PM
记者首先是人,然后是公民,最后才是新闻从业员。
换个说法,记者首先必须具备作为人的素质,特别是人道精神,他才能以人的立场、观点和身份进行采访。与此同时,记者必须理解国家宪法精神和宪赋的人权,她/他才能像具有公民意识的国民一样思考。符合了上述两项条件,记者才具备充当新闻从业员的资格。
很不幸的,在大马,笼罩著媒体界和学术界的专业主义喜欢颠覆上述逻辑,所以它们多数不太重视新闻从业员的人类和公民素质,而只着重新闻从业员是否具备一种狭隘的“新闻专业”。这种专业不是以资讯是否真正流通、报导是否不偏不倚、能否引导社会舆论为宗旨,而仅仅从记者能否提供企业最高的效率、最大的报酬出发。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别人称某记者非常“专业”时,可别高兴得太早。它可能只是指该记者很好用、听话、准时交稿、不惹麻烦。
1月26日的警察滥捕行动中,我们有幸目睹一名新闻从业员,展现了其身为人类和公民应有的素质。他就是在执行采访任务时遭逮捕的《当今大马》记者赛嘉玛查希(Syed Jaymal Zahiid)。赛嘉玛是因为在该日的集会上,在询问警方以何理由逮捕集会参与者时,因无法出示记者证而遭逮捕。他在扣留期间曾进行3次报案。首两份报案书是指警方非法扣留,第3份报案书则是指自己遭警察殴打。
他被控在吉隆坡安邦坊地铁站阻碍一名首席警长艾芬迪(Effendi bin Abdul Rahman)执行任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名成立,赛嘉玛可以被判最高监禁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赛嘉玛否认有关罪名,并获准1千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如果赛嘉玛只是一名“称职”的记者,他只会像一般媒体记者一样,不得不摆一幅“专业”的样子,对警方粗暴的逮捕集会者和公众人士无动于衷的“客观”记录。可是赛嘉玛不仅仅是记者,他还是具有人道精神的人类,也是坚决捍卫宪法精神和宪赋人权的公民,所以他质疑了警方的合法性。他在扣留期间进行3次报案,更显示其致力捍卫人权的积极与果敢,让笔者深感佩服和肃然起敬。
独立新闻从业中心(The 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今日发文告遣责警方逮捕并提控赛嘉玛的举措。它呼吁有关当局彻销对赛嘉玛的控状,并向《当今大马》道歉。笔者以为若有必要,全体新闻从业员、部落格和评论人,都有义务现身支持赛嘉玛,捍卫真正的新闻专业。
换个说法,记者首先必须具备作为人的素质,特别是人道精神,他才能以人的立场、观点和身份进行采访。与此同时,记者必须理解国家宪法精神和宪赋的人权,她/他才能像具有公民意识的国民一样思考。符合了上述两项条件,记者才具备充当新闻从业员的资格。
很不幸的,在大马,笼罩著媒体界和学术界的专业主义喜欢颠覆上述逻辑,所以它们多数不太重视新闻从业员的人类和公民素质,而只着重新闻从业员是否具备一种狭隘的“新闻专业”。这种专业不是以资讯是否真正流通、报导是否不偏不倚、能否引导社会舆论为宗旨,而仅仅从记者能否提供企业最高的效率、最大的报酬出发。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别人称某记者非常“专业”时,可别高兴得太早。它可能只是指该记者很好用、听话、准时交稿、不惹麻烦。
1月26日的警察滥捕行动中,我们有幸目睹一名新闻从业员,展现了其身为人类和公民应有的素质。他就是在执行采访任务时遭逮捕的《当今大马》记者赛嘉玛查希(Syed Jaymal Zahiid)。赛嘉玛是因为在该日的集会上,在询问警方以何理由逮捕集会参与者时,因无法出示记者证而遭逮捕。他在扣留期间曾进行3次报案。首两份报案书是指警方非法扣留,第3份报案书则是指自己遭警察殴打。
他被控在吉隆坡安邦坊地铁站阻碍一名首席警长艾芬迪(Effendi bin Abdul Rahman)执行任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名成立,赛嘉玛可以被判最高监禁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赛嘉玛否认有关罪名,并获准1千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出外。
如果赛嘉玛只是一名“称职”的记者,他只会像一般媒体记者一样,不得不摆一幅“专业”的样子,对警方粗暴的逮捕集会者和公众人士无动于衷的“客观”记录。可是赛嘉玛不仅仅是记者,他还是具有人道精神的人类,也是坚决捍卫宪法精神和宪赋人权的公民,所以他质疑了警方的合法性。他在扣留期间进行3次报案,更显示其致力捍卫人权的积极与果敢,让笔者深感佩服和肃然起敬。
独立新闻从业中心(The 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今日发文告遣责警方逮捕并提控赛嘉玛的举措。它呼吁有关当局彻销对赛嘉玛的控状,并向《当今大马》道歉。笔者以为若有必要,全体新闻从业员、部落格和评论人,都有义务现身支持赛嘉玛,捍卫真正的新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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