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任何提问的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恭恭敬敬,有问必答。一种是有问不答,此法又有三种:一是笑而不答,一是不笑也不答;一是经典的no comment。另外一种是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

还有一种则是策略作答,看似已经回应,其实没有实质内容。好比说,当时我喝醉了,我不很清楚实况。这句话的意思是,其实“事情发生了”或者“事情没有发生”,但是,我因为醉得不省人事,所以不能追述来龙去脉。

相对于偶然喝醉或者经常醉倒,则是明明白白地说:我忘记了。同样的是,忘记并不代表否定,至少不是彻底的失忆;存疑的地方和联想的空间仍然有待个人尽情发挥。而且,重要的有两点:

一、忘记的画面,不论是暂时或者永久,可能是局部的,甚至是(有意识和无意识地)有所选择。二、你个人逐渐遗忘的,不意味着你以外的人也淡化了过去的那一切。

此非天方夜谭,医学上确有“选择性失忆”(selective memory loss 或lacunar amnesia)的症状:人一当受到刺激,会有选择忘记一些自己不愿想起的记忆之倾向,记得这些,遗忘那些。

至于严重的病患,如是我闻,乃至完全忘切个人原有的身份(personal identity),根本无从具体回忆之前的姓名、人格、家人、工作以及生活之点点滴滴。

治疗此病,暂无良法,亦缺良药。行医的朋友应我所询,对而笑称,电影倒是常有情节,把病人带往案发现场,猛力一击,模拟当时的演绎,大事刺激一番;根据剧情的书写,所有的陈年往事往往因此鲜活过来。

至于现实的处境,我们不很清楚此举是否具有实证。无论如何,皇委会不妨就此姑且一试,并且悄悄携带法官的正义之槌大力一拍,或者真的有效,也说不定。关键的问题是:所谓的现场,究竟是在哪里呢?

对不起,我喝醉了,我不记得了,我忘了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