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挠新村高压电缆塔案件原定今日在吉隆坡上诉庭开审,但是此案目前却出现极大的转折,因为新村居民於上周六才获悉,雪州政府早已在去年12月杪在宪报上宣布以《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强行征用万挠新村土地。

雪州政府是於去年12月27日在宪报上公布,决定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征用万挠新村35块土地供公共用途,以建造高压电缆塔。

“争取高压电缆绕道、反对逼迁”工委会成员刘天球今日向媒体揭发此事,并形容政府在万挠高压电案件仍在法庭审讯之际,突然出动《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强硬征用土地,犹如是一种“暗算”的手段。

也是民主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的刘天球(中者),今日在该党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此事。出席今日新闻发布会的包括行动党雪州秘书刘永山和财政巴都玛莱。

刘天球表示,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村民是在国能公司律师於本月11日发函给村民代表律师,通知雪州政府已经在宪报宣布征用有关土地后,才知道此事。

国能促居民撤销司法审核案

国能公司律师也希望,村民能够撤销目前的司法审核案件,因为随着政府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后,此案已变成纯学术性(academic)的案件。

2005年中南马大停电事件发生后,国能计划提升万挠新村原有的3万3千瓦特电缆至27万5千瓦特的高压电缆。国能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第13条文进入万挠新村动工,并要求该村51户人家搬迁,结果遭到村民的强烈反对。

村民向国能提出其他的电缆绕道路线作为解决方案,指这些绕道路线不会影响民宅,但是都被国能以技术原因拒绝。最后村民被迫入禀吉隆坡高庭质疑国能援引有关法令动工的合法性。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12月初以公众利益高于村民的个人利益为由,驳回村民的申请。不过村民立即在当天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上诉庭也在本周一发出暂缓令予村民阻止国能继续动工,直到案件在今年1月14日开审。

雪州政府在去年12月4日曾致函给国能,建议以《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征用村民的土地来兴建高压电缆塔。

比起国能早前援引的《1990年电供法令》,《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对村民更为不利,它赋权州政府能够基于公共利益征用任何私人土地。地主只能上庭挑战州政府所作的赔偿是否合理,或者州政府是否根据程序办事,却不能挑战征用土地的决定。

老人被迫搬迁难获房贷购屋

刘天球表示,雪州政府动用《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对村民造成极大的影响,虽然宪法上只有35块土地受到征用,但是真正受影响的居民却超过50户人家。

他也质问,“其他受到影响却没有被征用土地的居民,他们的命运又如何?大家都知道住在高压电下很危险。”

“万挠新村有不少屋主的年龄都超过60岁,有些已经70、80岁。万一他们失去屋子,必须要另外找地方建新屋。过去的例子显示,征用土地的赔偿并不足够。这些老人家届时就很难贷款买屋子,这将会制造许多社会问题。”

“至于没有被拆的屋子,其市价也会大跌,因为没有人要住在高压电之下。这些损失是没有人愿意承担的。”

抨雪州政府把村民蒙在鼓里

他批评政府突如其来的举动,犹如是在“暗算”居民,导致居民无力招架。

“州政府和行政议员邓诗汉显得没有道义,他口口声声将与村民站在一起,同意绕道及无需动用村民的土地,只是因为国能的技术性问题。现在,国能已经不需要打官司,因为邓诗汉帮了国能的大忙。”

他也批评雪州政府静悄悄地在宪报上通过征用万挠新村的土地,却把居民们都蒙在鼓里。

“行动党严正抗议这种做法,并且要求邓诗汉及州务大臣交代,为何要动用土地征用法令?为何静悄悄的不让居民知道?”

“政府应该收回宪报,并且撤销使用土地征用法令。”

他说,行动党将联合其他反对党,在近期内前往雪州大臣办公室进行抗议。

刘永山也要求居民整合本身的力量,以便使万挠新村高压电缆风波能够成为来届大选的公共议题之一,否则政府是不可能会向居民妥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