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呈检长分权修宪案,设立检控官新职
刊载: Feb 23, 2026 1:46 PM
政府今天向国会提呈,拆分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的宪法修订案,为马来西亚刑事司法体系带来重大的结构性改革。
该修宪案将通过修订六项宪法条款及新增两项条款,设立全新的检控官署,把目前由总检察长行使的刑事检控权,转移至一名独立的公职人员。
建议修订的《联邦宪法》条款包括:
第42条款— 将“总检察长”的提述改为“检控官”
第132条款— 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承认总检察长及检控官的职位
【国会】政府今天向国会提呈修宪案,拆分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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