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高庭裁定联邦政府近50年未支付沙巴40%税收之举违法违宪约三周后,总检察署表示,他们会在深入研究判决书之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总检察署昨晚发简短文告证实,他们昨天(7日)收到了亚庇高庭针对沙巴1974年至2021年特别拨款诉讼的判决理由。

“在此事上,总检察署将深入研究判决理由,并考虑所有相关的法律层面后,才采取进一步行动。”

亚庇高庭于10月17日裁决沙巴律师协会胜诉,而联邦政府近50年未支付沙巴40%税收已经违法违宪。

高庭指示中央政府须在90天内与沙巴下任政府展开新一轮审查,并在180天内达成协议,以落实联邦宪法第112C及112D条款所保障的“40%净税收”数额。

不少的执政阵营领袖,尤其来自沙巴者,如企业与合作社发展部长兼民统党(UPKO)主席艾温本尼迪都敦促中央政府上诉。

首相安华10月22日正式回应这次裁决,表明将在听取总检察长意见,再决定上诉与否。他也强调,联邦政府所有决定都以沙巴和国家的最佳利益为考量。

“昌明政府尊重法律程序,待收到亚庇高庭的判决理由后,会在总检察长的建议下,采取进一步行动,以维护沙巴和整个马来西亚的利益与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