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挨罚教部却没事?苏仪芳质疑官官相护
随着通讯委会对《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的出版公司各开罚10万令吉,马青总秘书苏仪芳质问,政府会否惩处犯下相同错误的教育部,抑或准备把双重标准贯彻到底。
她今天发文告强调,政府不能以两个标准行事,法律更是必须公平公义,否则只会让人质疑政府在官官相护。
“教育部在4月24日发布的大马教育文凭(SPM)成绩分析报告中,分别在第4页、14页、15页和16页出现错误的国旗。通讯委会对付两家媒体之际,作为政府部门,犯下同样错误,是否就能从轻发落?”
“我们请通讯部长法米和副部长张念群回答。”
随着通讯委会对《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的出版公司各开罚10万令吉,马青总秘书苏仪芳质问,政府会否惩处犯下相同错误的教育部,抑或准备把双重标准贯彻到底。
她今天发文告强调,政府不能以两个标准行事,法律更是必须公平公义,否则只会让人质疑政府在官官相护。
“教育部在4月24日发布的大马教育文凭(SPM)成绩分析报告中,分别在第4页、14页、15页和16页出现错误的国旗。通讯委会对付两家媒体之际,作为政府部门,犯下同样错误,是否就能从轻发落?”
“我们请通讯部长法米和副部长张念群回答。”
教部更应以身作则

“通讯委会声称国旗象征国家主权,团结和尊严,必须随时准确庄重展示,同样的话,也适合用在教育部所犯的错误中。更何况,作为政府机构,教育部更不应犯下这项错误。”
“教育部作为传授知识的单位,传授正确无误的知识是其首要责任,因此国旗错置等于失责与误导,因此更应处罚。”
苏仪芳指出,作为培育孩子的政府部门,教育部在犯错后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以身教展示对错误负起责任的勇气。
“然而我们看到的是,政府选择先向媒体下手,没有警告,直接开罚,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只许州官放火?
“大家都是因为忽疏而犯错,通讯委会和政府必须对人民交代,若政府连最基本的公平都无法做到,那所谓的‘国旗代表国家尊严’的说法,只是一个严以待人、宽于律己的借口,沦为选择性对付媒体和平民的工具。”
“如果政府想让教育部脱身,同样的标准也应用在媒体的身上,否则就是赤裸裸双标,变成现代版只许州官放火的笑话。”
通讯委员会今日早些时候宣布了上述惩处,向星洲媒体集团和Sinar Karangkraf公司各罚款10万令吉。
其中,《星洲日报》是因为错刊马来西亚国旗,而《阳光日报》则是错指总警长卡立依斯迈为公正党党员。
两家媒体皆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接受调查,并在同一法令第243条文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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