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的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贪污案续审,他今天向法官表示,控方指控他和妻子芝芝将收受280万令吉贿赂的说法,乃出于“恶意揣测”。

《新海峡时报》报道,控方之前声称,这些贿赂是为了让他推荐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有限公司进行一笔1亿5000万令吉的单位信托基金投资。

邦莫达今天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德里(Mohd Fadhly Mohd Zamry)交叉盘问时,否认一旦上述的Felcra投资实现,则他会从两名投资代理手上拿到贿赂。

“这不是真的,法官大人。这是极其邪恶的揣测。”

法德里:你是否同意,你(案发时)利用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影响力和职位,确保这项交易成功,从而让你和你的妻子拿到所谓的280万令吉介绍费?

邦莫达:事实并非如此。我不同意。

法德里:你是否同意,你发挥了积极的角色,确保Felcra在大众信托基金进行价值1亿5000万令吉的投资?

邦莫达:我不同意。这是恶意揣测。

法德里:你是否同意,如果没有你的积极介入,这项投资就不会实现?

邦莫达:我不同意。

法德里:你是否同意,为了你自己和你的妻子,你在没有获得Felcra董事会书面批准下僭越了自己的职责?

邦莫达:我不同意。

邦莫达也是沙巴巫统主席兼巫统最高理事。

承认没通知Felcra董事会

不过,邦莫达同意副检察司刘振豪(译音,Law Chin How)的说法,即他没有把妻子据称收取了280万令吉介绍费的事情告诉Felcra董事会。

邦莫达之前供称,他是在反贪会调查自己的过程,才知道这个事情。

“我同意,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向董事会和Felcra高层汇报这件事,毕竟反贪会已在调查这宗案件。”

“我也没有联系任何Felcra的人,因为我当时正在接受反贪会两天的盘问。”

在刘振豪询问下,邦莫达承认,告知Felcra并不会有坏处。

今日是邦莫达出庭自辩的第三天。审讯将于9月24日继续。

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出任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Felcra)非执行主席期间受贿,进而在《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面对3项控罪;芝芝则是面对三项串谋罪。

两人均不认罪,但地庭于2022年9月2日裁定两人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虽然经过上诉,甚至一度胜诉,不过上诉庭最终维持两人的表罪成立裁决,而今案件回到地庭,进入被告自辩环节。